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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推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5-2256 发布日期 2025-09-25 09:56
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考察评选,并报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初审,确定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家单位作为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表彰对象,李清娇等8名同志作为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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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考察评选,并报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初审,确定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家单位作为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表彰对象,李清娇等8名同志作为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915-3214499(市人社局) 0915-3253022(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

  附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一)先进单位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节能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与落实“双碳”战略同向发力,与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升级之路同步前行,与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同频共振,为深化节能工作提供坚实支撑。作为全国首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节能改造、规范重点领域管理、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节能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牵头起草的《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通过推动设立地方性法规,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巩固深化文明建设成果。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督促17323家餐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17936家次,组织网络订餐平台投放“餐食封签”200万份,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72期,发布餐饮“红黑榜”“曝光台”81期,依法处罚餐饮浪费违法行为26起,社会公众节约意识明显增强,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整体餐饮浪费量较此前明显下降,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3.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主线,2022年获评陕西省首批“节约型机关”,相关经验入选国管局典型示范案例。实施“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空调节能改造,能耗下降15%。公共区域100%普及智能照明,办公区节能灯具全覆盖。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点3个,设置分类桶200余组、标准化转运站3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2个,提供充电位超600个。推行“N-1点餐”“半份菜”等机制,有效遏制餐饮浪费。通过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实现水电数据实时管控,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4.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迈进,在节能管理、技术应用、行为引导、示范创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3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2023年10月,石泉县入选全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名单。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1.李清娇,汉族,中共党员,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三级主任科员
  李清娇同志细致研究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措施,并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积极参与能耗统计、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线上、线下常态化指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梳理总结的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做法被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为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十佳典型案例,2023年和2024年撰写的公共机构节能主题调研报告分别被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评为三等奖、优秀奖。
  2.王 谦,汉族,中共党员,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助理工程师
  王谦同志作为奋战在生态环境保护一线的党员干部,将低碳节能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先后参与制定《安康市全面落实美丽陕西建设任务分工》《安康市美丽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将绿色低碳、节能减排作为美丽城市建设目标;完成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常态化编制,夯实机关节能减排数据支撑;攻克燃煤锅炉拆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等硬茬,实现能源节约和环境效益协同增效;制定单位节能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推动党建与节约型机关建设融合发展;组织节能低碳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引导公众践行低碳简约生活。
3.孙雷强,汉族,民建会员,安康市水利局三级主任科员
  孙雷强同志从事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工作三年,起草了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等相关文件并积极参与实施。加强取用水管理,助推取水许可制度落实,参与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建成省级节水型单位比例达90%以上,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89亿立方米以内。
  4.李 壮,汉族,中共党员,安康市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壮同志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8年来,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食品浪费、能耗统计分析、节能宣传等重点工作中,始终围绕“降本增效”核心目标开展工作。他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投身节能事业,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既坚守节能管理人员职责,又充分发挥专业技能,用实际行动践行节能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
  5.丁 涛,汉族,中共党员,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丁涛同志认真研究节能减排工作新形势,紧盯节能工作关键环节,牵头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实了创建赋能、数字赋能、项目赋能,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绿色低碳讲堂和线上直播学习,并纳入单位“半月讲堂”培训内容,单位干部有3人获得“能源管理岗位(高级)”培训证书。协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460kw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的环境保障。汉阴县政府办获得2022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彰,汉阴县人民政府获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汉阴县创建能效领跑者做法《节能降耗做表率 能效领跑树标杆》节能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成为全市2个首次入选案例之一。
  6.张海中,汉族,群众,安康市宁陕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张海中同志自2016年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来,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投身于公共机构节能事业中。勤勉务实,勇于创新,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食品浪费、能耗统计分析、节能宣传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本单位和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作出了显著贡献。
  7.钟琳玲,汉族,群众,紫阳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钟琳玲同志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落实省市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求,牵头协调建成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云平台,实现办公能源数据的在线采集、监测及统计分析;参与协调建成全县首个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试点标准化站点,实现了公务出行成本和碳排放量“双下降”的预期效果;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为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8.马子健,回族,群众,岚皋县政府信息中心九级职员
  马子健同志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牵头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节约习惯。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单位年度用电量、用水量、能耗强度显著降低,为建设节约型机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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