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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占用林地的批复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5-2349 发布日期 2025-10-13 15:48
来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概述 你局上报的《关于办理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汉林字〔2025〕2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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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林业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办理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汉林字〔2025〕2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占用汉阴县国有凤凰山林场国有林地10.2808公顷、平梁镇义河村集体林地0.7248公顷,合计11.0056公顷。
  二、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弃土造成植被破坏。
  四、你局负责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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