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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5-23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文号 安政发〔2025〕8号 公开日期: 2025-09-08 10:0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25〕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安康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安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组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涉及普查经费、物资保障方面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事项,由市数据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统计局负责协调。涉及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普查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普查经费落实的有关要求,加强经费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将普查工作经费、遥感测量经费、普查信息化经费、“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酬等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市级普查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2026-2028年度预算,各县(市、区)政府及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普查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考虑本次普查“两员”素质要求较高、选聘难度大、用工成本上升等实际因素,足额核定、及时拨付,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进度。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查清现代农业状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四)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附件:安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附件
    安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晖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明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  虹  市统计局局长
          赵  波  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队长
          邹  淼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雷启平  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处长
          任  岩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但  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陈  健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姚  远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吴  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大鹏  市司法局副局长
          顾相娟  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副处长
          党晓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建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尚  磊  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  昊  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李润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千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华强  市数据局副局长
          陈催地  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王千军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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