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yjglj-GK-2025-0215 发布日期 2025-10-20 17:47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鉴于本轮连阴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10月20日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字体: 分享: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连阴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10月20日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汛期尚未结束,各级各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度警惕,统筹做好监测预警、巡查管控、地灾防范、转移避险、安置保障、恢复重建等工作,做细做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平安度汛。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王玲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