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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八条新规优化投资软环境

    作者:肖仕莹 雷蕾 时间:2010-03-26 08:3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宁陕县出台八条新规,切实创优投资软环境。
      一是投资环境公开承诺制度。在全县48个行政执法、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开展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并联审批制度,项目牵头单位统一受理项目申报,送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后,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三是重点项目企业检查报备、缴费登记制度。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前,须报县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并办理检查、收费报备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举报投诉。四是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将每月1-25日确定为企业宁静生产日,在此期间,除安全生产以外任何单位不得到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检查,切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五是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和监察员制度。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对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的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员,对境内外客商投资企业派驻投资环境监督员,全程监督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六是“首检纠错免罚”制度。对于首次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未造成违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只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免于处罚。七是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未按时办结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八是重大处罚送审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须送县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备案审查,审批通过后才能予以做出处罚决定。
      同时,该县还对重大项目推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考核办法、一抓到底”的领导挂包机制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总结、年度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投资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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