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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将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尽快将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的建议 | ||||||
| 编号 | 24 | 领衔代表 | 余祖财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 正文 |
为了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健康安康建设,解决好老百姓健康问题这一伟大民生工程,其核心就是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为了招引人才、留住人才,市政府采取了引进人才政策倾斜、推行人事编制备案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为公立医院引进了一批人才。但各县(区)由于招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瓶颈未突破,仍有招的来留不住的现象。保障人才的激励政策虽然出台,推进落实却困难重重,政策文件成为“一纸空文”。如汉滨区,区编办2017年11月就印发了《关于汉滨区四所公立医院新聘用医技人员人事编制备案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汉区编发[2017]29号)文件,对区一院等4所公立医院新聘用医技人员实行人事编制备案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人事编制备案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与医院原在编人员同等对待,职称晋升、竞聘上岗享有同等资格,养老保险纳入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从2018年元月起,将人事编制备案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纳入区财政预算。但截止目前区一院等4所公立医院800余名人事编制备案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仍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未纳入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办理;职称晋升也未实现与在编人员并轨统筹使用。 建议: 一、将建立长效的留人保障机制列入县(区)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请求市政府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实行人事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保障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为老百姓在家门口留着人才。 三、请求市政府加快推动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管理人员与在编人员职称晋升并轨统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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