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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房顶”式光伏市场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规范农村“房顶”式光伏市场的建议 | ||||||
| 编号 | 40 | 领衔代表 | 方明清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
| 正文 |
近年来,安康市区光伏产业发展迅速,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光伏产业项目,既发展了新能源,又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增加了群众的收入,为安康市巩固衔接工作做出巨大的贡献。 目前,农村“房顶”式光伏市场开发模式模糊,光伏厂家委托施工方直接与农户签订光伏设施建设协议,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更没有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各类光伏产品五花八门,标准不一,导致光伏设施与农村建筑及乡村环境不协调,不仅影响和美乡村建设,并且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建议: 1、请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光伏设施建设市场主体,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引导农户选择优质正规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注重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 2、行业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加强与乡村整体风格相融合,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方式开展高标准集中连片开发规划和选型指导,将农户的自主安装行为规范化。 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对光伏设施的环保及安全意识,将光伏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长远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避免为了蝇头小利盲目跟风安装。 4、定期开展农村光伏市场质量监察工作,遏制农村光伏乱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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