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 ||||||
| 编号 | 42 | 领衔代表 | 马英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
| 正文 |
近年来,安康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居家养老已成为广大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然而,如何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服务供给、设施建设和专业化水平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迫切需要政策层面的进一步优化与支持。 一、存在问题 (一)供需不匹配。我市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供给方面存在显著短板。一方面,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特别是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现有的服务供给难以有效满足这些需求。社区养老服务的覆盖面较窄,专业性不足,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尤为欠缺,许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设施建设滞后。尽管我市近年来在养老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上仍存在设施建设滞后、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于偏重硬件设施,而忽视了与之匹配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导致设施建设与实际需求脱节,无法有效提升养老服务的综合效能。 (三)服务缺乏专业化。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较低,许多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无法提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业化照护服务。大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仍以基础性照料为主,缺乏足够的医疗、护理和心理慰藉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致使老年人在照护过程中难以得到充分的支持。 三、建议 (一)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老年人需求的精准识别,依据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政策。尤其对于失能失智老年人,政府应加大资源投入,增强专业照护服务能力,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取必要的照护资源。 (二)加快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设施与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特别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智慧养老平台的建设。同时,要推动设施与服务的协调发展,确保养老设施建设不仅注重硬件建设,更要重视服务体系的完善。在设施建设过程中,政府应明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性质,确保其符合公共服务标准,并与老年人的支付能力相适配。 (三)推动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支持,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照护服务的专业水平,特别是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等领域。同时,推动社区内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发展,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医疗支持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健康管理和照护服务。 (四)发展智慧养老,提升服务效率。智慧养老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建议我市加大智慧养老平台的建设力度,整合各类资源,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精准匹配,提高服务的个性化和智能化水平。特别是在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运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果。 (五)加强家庭照顾支持政策。家庭是居家养老的核心支持力量。建议政府制定更多的家庭照顾支持政策,提供经济支持、培训和心理疏导,帮助家庭照顾者提升照护能力,减轻照护压力。政府应鼓励并支持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确保居住环境能够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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