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9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为总抓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之以恒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全省前列。
一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祖脉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357天,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国考城市历史最优。全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2.9445,水环境质量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秦岭所有县(市、区)均同比增加,宁陕县优良天数达到364天,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引领。扎实推动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引领,创建地区探索实践走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将生态发展理念贯穿于产业发展、全域旅游、生态环境治理、城乡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方面面,打通了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路径。截至目前,我市共摘获7个“国字号”殊荣,其中秦岭区域石泉县、岚皋县分别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双牌命名。宁陕县政府已编制《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宁陕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2024年已成功创建陕西省第二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正积极争取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是强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落实《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及“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和淘汰“两高一低”落后产能,从源头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完成了2024年安康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等级为“中度好转”。2024年,全市累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42个,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登记表备案1666个。争取到位中省环保专项资金5.56亿元,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组织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我市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其中,2024年全市共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14.03亿元,其中,下达宁陕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0009万元。2025年全市共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15.52亿元,其中,下达宁陕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2291万元。
您的建议对促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能,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重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总目标,突出“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整治,下力气整治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隐患,持之以恒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住秦岭生态安全底线。
二是抓示范,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的推进全域创建,以创建促发展,对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基地建设各项指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环境治理,下大力气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积极助推创建地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对汉滨区等4个未命名县(市、区)的培育指导,力争各项指标早日达到申报条件,参与遴选命名。全力支持宁陕县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荐参与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
三是抓项目,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围绕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群众身边关心关切和督查督办交办重点问题整改等方面,对照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聚焦“两河”流域治理、汉江水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策划包装一批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动态更新掌握中省资金侧重方向,持续加强赴省进京衔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投入。按照国家、省各项考核要求,围绕考核评价目标,持续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对考核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力度。
我们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记殷殷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入打好三大保卫战,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以实干实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祖脉秦岭永续焕发生机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