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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建议

    名称 关于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建议
    编号 135 领衔代表 赵波山 办理部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7-04
    正文

    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政策实施以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稳步改善,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以农村饮水为例,安康地域宽阔、人居分散,农村供水工程大多是小水厂供水或分散供水方式,面对点多线长、量大面广的供水工程,管理好工程及保障供水难度非常大。

    建议:

    1.市农业农村局在乡村振兴整合资金计划安排上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

    2、对汉阴县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护体制改革做法调研总结,列入全市乡村振兴试点,持续捆绑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63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复函

    赵波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乡村振兴和巩固衔接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

    您提出“在乡村振兴整合资金计划安排上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与我市当前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相符合。在资金整合方面,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陕西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明确了涉农资金整合范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县不再延续整合试点工作。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各县(市、区)根据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相关领域,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我局结合职能职责,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将农村供水保障、水毁修复、道路建设等项目纳入巩固衔接项目库管理给予资金支持,县级根据巩固衔接年度工作任务,每年制定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分期分批将农村供水保障等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实施。2024年,全市中省市县共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4.92亿元,其中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使用衔接资金4.94亿元,资金占比19.8%(用于农村基础设施2.64亿元)。汉阴县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建设工作,衔接资金在安全饮水及农村供水方面每年都在加大投入,2021年度投入1098万元、2022年度投入567万元、2023年度投入1354万元、2024年度投入940万元。您提到的“汉阴县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护体制改革做法”,对我市农村供水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村群众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大力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条件持续改善,但由于缺乏有效管护,农村饮水设施及运维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汉阴县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护体制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含以工代赈项目)分配中,优先支持农村供水保障、道路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指导县区做好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和美乡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等项目,倾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效,加快推进国家渔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将汉阴县农村供水管护体制改革纳入全市农村改革重点,联合水利部门开展调研,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向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推送,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资源共享,以水利部门为主导,统筹水利发展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整合多方资源支持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63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复函

    赵波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乡村振兴和巩固衔接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

    您提出“在乡村振兴整合资金计划安排上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与我市当前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相符合。在资金整合方面,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陕西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明确了涉农资金整合范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县不再延续整合试点工作。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各县(市、区)根据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相关领域,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我局结合职能职责,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将农村供水保障、水毁修复、道路建设等项目纳入巩固衔接项目库管理给予资金支持,县级根据巩固衔接年度工作任务,每年制定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分期分批将农村供水保障等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实施。2024年,全市中省市县共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4.92亿元,其中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使用衔接资金4.94亿元,资金占比19.8%(用于农村基础设施2.64亿元)。汉阴县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建设工作,衔接资金在安全饮水及农村供水方面每年都在加大投入,2021年度投入1098万元、2022年度投入567万元、2023年度投入1354万元、2024年度投入940万元。您提到的“汉阴县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护体制改革做法”,对我市农村供水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村群众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大力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条件持续改善,但由于缺乏有效管护,农村饮水设施及运维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汉阴县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护体制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含以工代赈项目)分配中,优先支持农村供水保障、道路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指导县区做好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和美乡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等项目,倾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效,加快推进国家渔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将汉阴县农村供水管护体制改革纳入全市农村改革重点,联合水利部门开展调研,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向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推送,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资源共享,以水利部门为主导,统筹水利发展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整合多方资源支持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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