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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
    编号 158 领衔代表 成明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司法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6-19
    正文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还是青少年法治教育不健全,不知法不懂法,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

    建议:

    由市相关部门及各学校联合牵头,针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题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已出现违法行为的青少年,成立与少管所类似的教管机构,对其进行教管改造,让这类青少年能有接受二次教育的机会,能有一技之长,才能在社会中良心生存。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司法局

    签发人:文永明
    安司函〔2025〕85号
    安康市司法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创新形式、精准普法,引导中小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市司法局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托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市司法局利用“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围绕中小学生个人成长和日常法律法规常识,针对法治启蒙教育、法治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的不同层级教育目标,分层分类细化“法律进学校”宣传重点和内容。在宣传重点上侧重于宪法以及与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在每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将民法典普法深入到学校、融入进课堂。组织律师、法治副校长等到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广大师生更为直观更为全面地理解民法典,并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宣传。今年5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律师走进安康中学初中部、市初中、市第二幼儿园、汉滨初中、枣园小学、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新三小等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四、组织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活动

    在每年9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市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印发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向师生、家长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治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宪法讲座、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宪法、理解宪法,推动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未成年人厚植爱国主义情怀。2024年11月29日,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在安康学院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在市司法局与安康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与法同行》普法栏目中,邀请嘉宾走进演播室,专题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将节目内容进行编辑,在安康综合广播微信、微博推送发布,并拍摄普法短视频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法治安康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领巾法学院”、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融合,激发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让法治教育从“被动听”变为“主动学”。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之以恒抓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大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在全市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安康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
    安教体函〔2025〕225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共有中小学538所,在校学生36.4万名,教职工2.8万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教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党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相关文件要求,聚焦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反犯罪系列行动,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精心部署,将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清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教体系统市、县、校三级法治教育网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教育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普法机制。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对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夯实普法责任。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学习时间、形式载体,实施工作台账管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重视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普法氛围。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教育工作重要意义。一是不断拓宽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大众宣传阵地的作用,潜移默化的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还积极探索应用新媒体,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视频号、班级群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体系统2025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教体函〔2025〕33号),结合每年“4.15”国家安全日、“5.28”民法典颁布日、“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法治教育实践载体。大力开展“天平护航 与法童行”护苗行动,持续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常态化开展主题法治安全宣传活动,持续培育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安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有效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的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上好每学期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实施法治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保证“四落实”(课时、教师、内容、效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学科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的实践育人效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教育,通过组织社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参观访学、研学活动等丰富形式,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鲜活的案例和模拟演练,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拓宽师生尊法学法用法的渠道。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八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升国旗仪式、举办法治报告会、召开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印制法治宣传页、观看法治教育节目,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师生法治教育。三是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范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871名,覆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035所,覆盖率100%。我市法治副校长接受市委普法办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每人每年需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
    (四)坚持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依法治理。一是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先后制定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康市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五项措施》《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健全防治欺凌工作制度机制。集中开展校园欺凌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落实线索举报、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强制报告、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建立不良行为学生摸底台账,落实教师“一对一”帮扶疏导监管机制。二是夯实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成长档案。扎实开展春季学期心理健康“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心理健康集中研判;组织一次重点学生群体摸排;开展一场集中心理咨询服务;上好一堂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课;举办一次积极心理主题宣传;实施一次家校协同育心活动;收看一期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及时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加强专门教育及专门学校建设。按照中办、国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 号)文件相关要求,我省专门学校(陕西省育新学校)于2025年3月建成投用,我市已按程序转送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8名。安康市委恢复设立安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5年3月成立安康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政法、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承担委员会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各县(市、区)成立县(市、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全市加快推进专门教育学校建设,通过前期调研、摸排选址,确定将恒口示范区原运溪九年制学校改扩建为一所200人规模的市专门学校,学校建设和开办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力争7月最迟9月开学。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教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有关要求,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制度机制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法治教育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统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司法局

    签发人:文永明
    安司函〔2025〕85号
    安康市司法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创新形式、精准普法,引导中小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市司法局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托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市司法局利用“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围绕中小学生个人成长和日常法律法规常识,针对法治启蒙教育、法治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的不同层级教育目标,分层分类细化“法律进学校”宣传重点和内容。在宣传重点上侧重于宪法以及与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在每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将民法典普法深入到学校、融入进课堂。组织律师、法治副校长等到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广大师生更为直观更为全面地理解民法典,并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宣传。今年5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律师走进安康中学初中部、市初中、市第二幼儿园、汉滨初中、枣园小学、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新三小等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四、组织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活动

    在每年9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市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印发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向师生、家长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治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宪法讲座、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宪法、理解宪法,推动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未成年人厚植爱国主义情怀。2024年11月29日,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在安康学院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在市司法局与安康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与法同行》普法栏目中,邀请嘉宾走进演播室,专题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将节目内容进行编辑,在安康综合广播微信、微博推送发布,并拍摄普法短视频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法治安康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领巾法学院”、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融合,激发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让法治教育从“被动听”变为“主动学”。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之以恒抓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大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在全市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安康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
    安教体函〔2025〕225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共有中小学538所,在校学生36.4万名,教职工2.8万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教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党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相关文件要求,聚焦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反犯罪系列行动,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精心部署,将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清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教体系统市、县、校三级法治教育网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教育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普法机制。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对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夯实普法责任。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学习时间、形式载体,实施工作台账管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重视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普法氛围。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教育工作重要意义。一是不断拓宽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大众宣传阵地的作用,潜移默化的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还积极探索应用新媒体,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视频号、班级群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体系统2025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教体函〔2025〕33号),结合每年“4.15”国家安全日、“5.28”民法典颁布日、“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法治教育实践载体。大力开展“天平护航 与法童行”护苗行动,持续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常态化开展主题法治安全宣传活动,持续培育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安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有效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的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上好每学期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实施法治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保证“四落实”(课时、教师、内容、效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学科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的实践育人效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教育,通过组织社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参观访学、研学活动等丰富形式,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鲜活的案例和模拟演练,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拓宽师生尊法学法用法的渠道。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八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升国旗仪式、举办法治报告会、召开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印制法治宣传页、观看法治教育节目,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师生法治教育。三是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范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871名,覆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035所,覆盖率100%。我市法治副校长接受市委普法办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每人每年需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
    (四)坚持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依法治理。一是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先后制定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康市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五项措施》《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健全防治欺凌工作制度机制。集中开展校园欺凌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落实线索举报、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强制报告、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建立不良行为学生摸底台账,落实教师“一对一”帮扶疏导监管机制。二是夯实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成长档案。扎实开展春季学期心理健康“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心理健康集中研判;组织一次重点学生群体摸排;开展一场集中心理咨询服务;上好一堂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课;举办一次积极心理主题宣传;实施一次家校协同育心活动;收看一期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及时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加强专门教育及专门学校建设。按照中办、国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 号)文件相关要求,我省专门学校(陕西省育新学校)于2025年3月建成投用,我市已按程序转送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8名。安康市委恢复设立安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5年3月成立安康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政法、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承担委员会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各县(市、区)成立县(市、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全市加快推进专门教育学校建设,通过前期调研、摸排选址,确定将恒口示范区原运溪九年制学校改扩建为一所200人规模的市专门学校,学校建设和开办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力争7月最迟9月开学。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教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有关要求,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制度机制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法治教育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统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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