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林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地耕地审批一体推进建议》(第1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地耕地审批一体推进”能够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该建议与当前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也符合省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局在项目审批工作中,也切实发现存在企业办事往返跑、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项目审批周期延长等痛点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已多次向部、省自然资源部门汇报,恳请上级协调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以解决此类问题。
长期以来,部、省两级对于该项工作重点关注,积极做好政策部署,持续推进联审机制落地。在2023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0号)中,部、省提出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为破解光伏项目跨部门审批壁垒提供了政策支撑。近期,自然资源部持续推动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省厅进一步出台《陕西省实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方案(试行)》,并与省林业局联合召开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部署会,会议聚焦“实现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统一接件、统一补正、联动审批”目标,明确按照“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并后融”的原则,在榆林市榆阳区、咸阳市彬州市、商洛市商州区开展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并对试点市县(区)提出了“七个一”的标准化审批要求。同时,省厅明确将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为基础,加快搭建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应用模块,为部门联审做好系统保障。
为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局下一步将以上级部署为指引,取经问策、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积极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加强与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全力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优化审批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并共同努力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