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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衔接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衔接的建议 | ||||||
| 编号 | 170 | 领衔代表 | 唐德东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安康支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 正文 |
一、存在问题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及各级政府相关工作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时间即将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暂无相关延续政策安排。农商银行作为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占比和体量最大的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1月31日,安康农商银行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共计11791笔54478.73万元,承担全区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投放总金额的99%。近三年即将到期贷款11286笔52085.35万元,其中:2025年到期贷款3053笔13946.04万元,2026年到期3435笔15610.06万元,2027年到期4798笔22529.25万元。结合实际走访调研情况和当前辖内脱贫人口产业发展情况,部分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存在到期无法正常全额归还情况,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到期风险管控存在较大压力,为防范化解到期风险,进一步助力脱贫人口及监测户发展产业减轻经济负担,亟需制定研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及贴息的相关衔接政策。 二、建议措施 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建立2025年后过渡衔接工作研讨机制,通过深入基层加大走访了解、向上级政府积极沟通汇报,共同协力,促进尽快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后发放及贴息的衔接政策,确保辖内到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有效管控,更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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