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人大建议>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号 171 领衔代表 唐德东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委办,安康市金融监管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6-24
    正文

    一、建议理由

    安康农商银行(由原汉滨联社改制)于2017年7月28日挂牌开业,共有营业网点85个,从业人员716人,机构、业务遍布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各镇办和广大乡村,为525个村(社区)102万城乡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截至2024年12月末,安康农商银行资产规模达到307亿元,全行各项存款余额271.52亿元,全行各项贷款余额149.89亿元,上缴税金5000余万元,始终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职责使命,为安康经济稳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不忘初心,支农惠农措施硬。通过信用村镇创建、做实评级授信、开展“送贷上门”、创新“优农贷”等金融产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了金融活水。建立农户信用档案13.76万户,占全区总农户的97.4%,评级授信8.48万户,授信金额77.16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61.37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共计1126户20.22亿元,涉农贷款余额90.37亿元,为三农事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

     (二)回归本源,支实兴商落点实。建设首贷金融服务、小微贷款营销中心6个,落实网格营销、贷款专营、金融顾问、减费让利四项举措,2024年单设2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中小微企业贷款独立审批权限最高可达到9000万元,办贷时限一般在2周以内。截至2024年末,全行投放重点项目、小微企业、产业链企业等企业贷款余额达59.2亿元,当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66万元。

    (三)专注主业,乡村振兴行动快。主动担当向辖内3个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9名,累计投放脱贫巩固贷22986户44522笔20.12亿元,开展“党建引领•金融先锋”工作每年单列500万元专项资金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制定下发了《安康农商银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意见(2021-2025)》,每年累计发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贷资金不低于40亿元,累计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户以上,累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00户以上,累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户以上,累计支持家庭农场500户以上,累计支持职业农民1000户以上。

    (四)坚守定位,普惠金融担重任。安康农商银行85个网点遍布汉滨城乡,向辖内28个镇办设立436个金融e站,布放自助设备71台,开通29.24万个手机银行,发放42.16万张社保卡,承担辖内全部惠农资金的兑付工作,承担全区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投放总金额的99%,累计向帮扶村捐资捐物200余万元。

    二、意见建议

    (一)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服务地方、发展地方,始终坚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与使命,但是在辖内大项目、大系统金融服务对接过程中反映不够迅速、对接不够精准,需要市区(县)党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以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辖内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二)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物理网点多,遍布辖内各乡镇,运营成本高于其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需要在税费政策上予以倾斜照顾,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部分网点基础建设较为滞后,为了优化服务环境,坚定支农信心,需要行政审批及监管部门在部分网点迁址、规划、证照办理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三农”投入、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信贷资金需求量大,高利率的居民存款难以适配低利率的贷款需求,需要市区政府综合考量各银行机构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大小,让有为者有位,加大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组织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每年应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兑现相应奖补资金,需要市政府加大督导推进力度,缓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财务压力,以便能够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金融监管局

    签发人:李平
    安金办字〔2025〕2号
    中共安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委办

    签发人:
    安金办字〔2025〕2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李 平
    安金办字〔2025〕2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金融监管局

    签发人:李平
    安金办字〔2025〕2号
    中共安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委办

    签发人:
    安金办字〔2025〕2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李 平
    安金办字〔2025〕2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金融相关工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扎根县域、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始终将支持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扎根秦巴,服务三秦大地。

    针对您建议中关注的方向,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0家(包含10家农商银行),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07.01亿元,较年初新增56.23亿元,同比增长7.14%,排名全省第五。其中,全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占全市信贷余额的37.86%,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搭建平台畅渠道。围绕重点项目、产业链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关键领域,谋划17场产融对接活动,相继召开重点项目、秦巴医药、旅游消费等产融对接会。成功举办第四届“金融活水润安康”主题活动,促成签约项目33个、93.55亿元,有效促进了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二是建立清单强推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领域需求清单,累计征集并推送融资困难、资源对接、政策支持、发展保障等需求64项,精准摸排重点领域融资需求160余亿元,“点对点”协调融资需求企业50余户超7亿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企业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组织精准对接并动态监测信贷落地情况。三是开展评价激活力。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工作,将银行机构贷款规模及对重点项目、产业链群、绿色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目前已累计完成银行机构评价6次,调度财政资金40亿元正向激励8家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在已开展的评价激励中均稳居首位,累计获得财政资金存放13.26亿元。四是靠前服务提质效。通过专题培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靠前服务,有效降低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及时对安康农商银行报送的辖属2个支行迁址事项予以备案,制作发放了金融许可证。五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制发《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明确财政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用于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民营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的资金给予财政贴息奖励,贴息资金总金额500万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共担。市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下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协作落实,给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实在在支持。

    一、关于“加大业务支持力度”建议。一是深化“政策+需求+产品”三张清单运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积极主动推送项目、企业清单,强化银企信息互通与精准匹配,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融资可得性和贷款获得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常态化推送,积极协同发改部门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加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对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重大建设中发挥更大效能。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建议。一是依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网点迁址等报备事项,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后及时予以备案。二是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待银行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许可事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机构办理金融许可证颁发、换证、收缴等事项。三是寓服务于监管,通过行政许可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监管政策。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为机构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指导,有效降低辖内机构许可事项退回、补正风险,切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大资金存放力度”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财政资源、项目开户、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予以倾斜。二是扎实做好每半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将财政性存款等资源向服务质效优、贡献度高的机构倾斜,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关于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83号)是一项短期奖励政策,奖励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与经济持续下行的叠加影响,加之我市进入偿债高峰期,“三保”支出有增无减,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市县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我们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兑付县级财政贴息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金融方面工作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关心支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坚守定位,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