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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
    编号 172 领衔代表 汪德义 办理部门 安康市水利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6-06
    正文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中、省、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粮食生产、统筹利用撂荒地、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工作空前重视,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要求我们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效益,全力保障粮食供给。目前我市在粮食生产推进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土地零碎、宜耕条件差。全市耕地普遍存在田块小、坡度大的田块比例极高,多数田块不适机械耕种,特别是丘陵山区,耕地机械化综合利用率极低,农户种植成本高,影响农户或主体流转土地开展粮食适度经营;二是耕地灌溉条件较差,坡地灌溉条件极差,水浇地及可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1%,抵御旱灾能力差,只能靠天吃饭。三是高标准农田亩投资低,建设标准不高,2024年以前高标准农田中省市区总投资为1500元/亩,2024年高标准农田中省市区总投资提高到3000元/亩,此标准如在平原地区基本够用,但安康基本为丘陵山地,坡度大、地块零散,如按标准建设,实际投资需每亩5000-6000元,导致建设后耕地与宜机化、可灌溉要求偏离大,仍然不能保证旱涝保收,有些田块建成后,严重破坏耕作层,造成地力下降,产量还不如建设前原田块,导致二次撂荒风险极大。

    二、建议

    1、建议市政府及农业部门充分利用整合资金及巩固衔接资金,加大耕地宜机化改造、提高土壤有机增加地力、加大耕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使耕地真正实现“小变大、坡改梯、旱改水、宜机化”要求,降低粮油生产成本,提高粮油单产,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2、建议农业部门制定农机补贴政策时,要将适合丘陵山区中小型机械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并将补贴标准提高到购置金额的50%以上。在省级部门末调整补贴范围前,可先利用整合资金和巩固衔接资金实施。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水利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水函〔2025〕45号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安康市水利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汪德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是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康属于以农为主的土石山区,土地瘠薄,雨水不均,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特点十分明显。多年来,在各级水利等相关方面的持续努力下,全市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改善,但旱涝保守面积十分有限。全市仅有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7个(分别是黄石滩、月河、观音河、饶峰河、池河灌区以及因为设施未配套或老化后不能正常运行的西惠渠、许家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8.21万亩,约占全市灌溉面积的三分之一,是我市粮油作物稳产高产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提升改造。通过积极争取,“十四五”以来,全市先后有5个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灌溉面积6.7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6.37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163万公斤,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二是抓运行管理。加快标准化规范化灌区创建,不断提高灌排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同时,加强工程现场的质量监督和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灌区灌溉用水保障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区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三是抓项目储备。积极谋划“十五五”灌区项目,编制《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指导县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并加强与省水利厅的沟通对接。目前,汉滨许家河、石泉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以及汉阴洞河、紫阳江北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市灌区项目建设后劲的增强奠定了基础。

    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职能有所调整,水利部门负责中型灌区改造提升,灌区范围外的农村小型灌溉设施建设,由于没有相应项目支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停滞不前,致使耕地灌溉条件变差的问题客观存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能,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改善耕地灌溉条件。一是持续推进灌区项目建设。灌区是粮食增产的主战场,我局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指导县区加快“十五五”灌区现代化改造及新建灌区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实施,进一步完善灌排设施,最大化发挥灌区效益。二是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好整合资金及巩固衔接资金,对现有老化失修的灌溉渠道进行清淤、衬砌和改造,提高输水效率,恢复有效灌溉面积,逐步完善全市农业灌溉条件,为农村后续发展夯实基础。三是持续加强工程运维管护。加强对已建骨干灌溉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定期对灌溉设施进行巡查、维修和养护,确保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为提高粮食单产、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15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汪德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 基本情况

    我市属于秦巴中高山区,为“九山半水半分田”地貌,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现有耕地27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4.28万亩。耕地零碎分散,达不到集中连片的要求,单块图斑10亩以下的面积近35万亩。坡度大,15度以下约41.54万亩、25度以上约12.23万亩,且交通不便、偏远分散。水利灌溉基础差,“水土不符,田水分离”特征较为明显,旱坡地占比达87.15%,不具备水利灌溉基础条件的地块较多。

    按照“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必须落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的要求,全市2012年以来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6.42万亩。在内容上坚持把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重点,2019年—2023年以来全市共修复和新建堰塘175座、小型拦水坝266座、蓄水池等小型集雨设施139座、小型泵站68座、疏浚沟渠51.09公里、衬砌明渠(沟)915.93公里、排水暗渠(管)173.35公里,新增灌溉面积4.81万亩,为粮食增产丰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水定田”。按照中办国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要求,把“一平”(土地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土地整治、水土保持在规划设计时应把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块优先纳入实施范围,达不到灌溉条件的,要符合应急补灌的要求,落实农作物基本生长需求。

    (二)加大投资力度。在投资比例上要求灌排设施投资占比达25%以上,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每亩不少于200元,逐步提高建设和管护标准,市县财政也进行适当配套。并按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与负面清单要求,负面清单中对于已经有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补助标准和筹资责任的项目,不得使用衔接资金进行重复安排或超标准安排,但可部分用于农业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政策协同。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具备条件但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地块,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构建部门协作机制,将土壤“三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相关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数据共建共享。加强与水利部门衔接,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与林业部门对接退耕还林等林地数据,确保建设范围符合要求、建设图斑与实际精准衔接。确保“建一块、成一块、管好用好一块”。

    (四)加大农机推广应用力度。根据中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比例不超过40%,且最高补贴比例的机具类型已经包含丘陵山区适用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目前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已经作为补贴重点,对于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丘陵山区农机产品应补尽补。同时针对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出台了补贴政策,报废补贴金额按不超过农机购补贴金额的30%,可与农机购置补贴叠加使用。并坚持“改地适机”与“以机适地”同步推进,结合国家重点技术攻关和丘陵山区特点,以油菜机播、水稻机播、玉米机收等重要环节入手,从“有机可用”向“有好机用”稳步推进,坚持“补短强弱”,重点突破机械化种收短板,提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安康农业发展。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水利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水函〔2025〕45号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安康市水利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汪德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是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康属于以农为主的土石山区,土地瘠薄,雨水不均,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特点十分明显。多年来,在各级水利等相关方面的持续努力下,全市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改善,但旱涝保守面积十分有限。全市仅有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7个(分别是黄石滩、月河、观音河、饶峰河、池河灌区以及因为设施未配套或老化后不能正常运行的西惠渠、许家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8.21万亩,约占全市灌溉面积的三分之一,是我市粮油作物稳产高产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提升改造。通过积极争取,“十四五”以来,全市先后有5个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灌溉面积6.7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6.37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163万公斤,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二是抓运行管理。加快标准化规范化灌区创建,不断提高灌排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同时,加强工程现场的质量监督和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灌区灌溉用水保障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区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三是抓项目储备。积极谋划“十五五”灌区项目,编制《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指导县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并加强与省水利厅的沟通对接。目前,汉滨许家河、石泉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以及汉阴洞河、紫阳江北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市灌区项目建设后劲的增强奠定了基础。

    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职能有所调整,水利部门负责中型灌区改造提升,灌区范围外的农村小型灌溉设施建设,由于没有相应项目支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停滞不前,致使耕地灌溉条件变差的问题客观存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能,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改善耕地灌溉条件。一是持续推进灌区项目建设。灌区是粮食增产的主战场,我局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指导县区加快“十五五”灌区现代化改造及新建灌区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实施,进一步完善灌排设施,最大化发挥灌区效益。二是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好整合资金及巩固衔接资金,对现有老化失修的灌溉渠道进行清淤、衬砌和改造,提高输水效率,恢复有效灌溉面积,逐步完善全市农业灌溉条件,为农村后续发展夯实基础。三是持续加强工程运维管护。加强对已建骨干灌溉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定期对灌溉设施进行巡查、维修和养护,确保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为提高粮食单产、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15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复函

    汪德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和灌溉条件改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 基本情况

    我市属于秦巴中高山区,为“九山半水半分田”地貌,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现有耕地27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4.28万亩。耕地零碎分散,达不到集中连片的要求,单块图斑10亩以下的面积近35万亩。坡度大,15度以下约41.54万亩、25度以上约12.23万亩,且交通不便、偏远分散。水利灌溉基础差,“水土不符,田水分离”特征较为明显,旱坡地占比达87.15%,不具备水利灌溉基础条件的地块较多。

    按照“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必须落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的要求,全市2012年以来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6.42万亩。在内容上坚持把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重点,2019年—2023年以来全市共修复和新建堰塘175座、小型拦水坝266座、蓄水池等小型集雨设施139座、小型泵站68座、疏浚沟渠51.09公里、衬砌明渠(沟)915.93公里、排水暗渠(管)173.35公里,新增灌溉面积4.81万亩,为粮食增产丰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水定田”。按照中办国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要求,把“一平”(土地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土地整治、水土保持在规划设计时应把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块优先纳入实施范围,达不到灌溉条件的,要符合应急补灌的要求,落实农作物基本生长需求。

    (二)加大投资力度。在投资比例上要求灌排设施投资占比达25%以上,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每亩不少于200元,逐步提高建设和管护标准,市县财政也进行适当配套。并按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与负面清单要求,负面清单中对于已经有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补助标准和筹资责任的项目,不得使用衔接资金进行重复安排或超标准安排,但可部分用于农业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政策协同。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具备条件但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地块,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构建部门协作机制,将土壤“三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相关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数据共建共享。加强与水利部门衔接,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与林业部门对接退耕还林等林地数据,确保建设范围符合要求、建设图斑与实际精准衔接。确保“建一块、成一块、管好用好一块”。

    (四)加大农机推广应用力度。根据中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比例不超过40%,且最高补贴比例的机具类型已经包含丘陵山区适用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目前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已经作为补贴重点,对于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丘陵山区农机产品应补尽补。同时针对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出台了补贴政策,报废补贴金额按不超过农机购补贴金额的30%,可与农机购置补贴叠加使用。并坚持“改地适机”与“以机适地”同步推进,结合国家重点技术攻关和丘陵山区特点,以油菜机播、水稻机播、玉米机收等重要环节入手,从“有机可用”向“有好机用”稳步推进,坚持“补短强弱”,重点突破机械化种收短板,提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安康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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