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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审计机关应提高工作质效的建议

    名称 关于审计机关应提高工作质效的建议
    编号 191 领衔代表 李辉忠 办理部门 安康市审计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6-26
    正文

    安康飞机场于2015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随着2020年9月实现首航,实现安康多年不通航问题。为了推动项目市区领导曾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多方努力下,通航4年来取得了很好的“三个效果”。安康机场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值得肯定,但在机场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需要政府勇于担当予以解决。

    一是政府高起点规划。2018年安康机场周边包括云梦小镇等项目规划建设曾被确定为市级重点项目,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法定程序在市四届人大会议上由人大代表表决通过。截至目前,5年过去,原项目规划没有落实,工程结算等遗留问题没有结论,政府承诺项目迟迟没有落地。

      二是工程量审计效率不高。政府办事效率反映营商环境优劣,飞机通航后,工程量审计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从2020年初开始经过4年审计没有终结实在没有人相信。2024年春节之前曾发生因市机场办没有解决机场建设欠薪等遗留问题,导致给飞机场供水工人自发停水讨薪,停水后当时领导承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现在信访维稳形势严峻,随时都有赴省进京信访可能。

    三是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第四届人大曾组织81位市人大代表分别三年三次调研视察云梦小镇项目。关于解决飞机场建设遗留问题,从安康市四届人大五年曾有16名代表连续提交建议解决遗留问题,但政府仅答复不落实。截至目前,属于区政府完成工程量已基本审计终结,但市机场办和高新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至今没有完成。由于审计中汉滨区、高新区与市机场办、区机场办之间不担当相互扯皮,签字的不给盖章,盖章的不给签字,高新区审计不认可汉滨区审计结果,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责形成内卷堵点,导致政府给企业承诺落空,云梦小镇项目用地程序迟迟不能启动。10年来包括企业给政府缴纳2000万元征地款在内后续垫资超1.5亿元。当年如果没有政府领导承诺和多份会议纪要为证据,民营企业也不可能投资垫资,因政府长期占用资金,导致该民营企业不堪重负,举步维艰、濒临破产。以上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建议:

    1、由市审计局牵头,从讲政治高度,从解决问题角度协调区政府、高新区、市、区机场办等部门关系打通堵点,倒排工期,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尽快彻底完成飞机场工程量审计,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2、落实中央“高效办成一件事”精神,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切,诚实信用、兑现承诺,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消除信访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遗留问题。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审计局

    签发人:杨克山
    安审函〔2025〕39号
    安康市审计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审计机关应提高工作质效的建议》(第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结算审计事项上,市审计局依法高效完成审计工作

    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5日与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委托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一审单位)代表甲方对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一次审核,市审计局进行指导监督。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审单位)代表市审计局履行审核职责,对一审单位的造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待二审复核结束后,市审计局启动相应审计程序进行审计。

    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开始向一审单位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陆续报送结算资料,直至2024年11月机场迁建主体工程的资料报送完成。2024年12月,二审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已审核定案的23个子项目。我局将其中18个子项目列入当年审计计划,并于2024年12月2日发出审计通知书,同年12月25日完成现场审计,2025年1月8日向被审计单位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2月7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安审报〔2024〕23号)。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机场迁建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025年已将其余5个子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并于2025年4月28日发出审计通知书(安审通〔2025〕17号),目前正在现场审计阶段,我局将加快进度,安排造价核对、审计取证等程序。实际工作中,我局不存在审计效率不高的问题。

    对于机场迁建工程其余子项目,因未报送资料或未完成造价审核定案,我局目前无法开展审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完善资料,力促三方达成共识并定案,待定案后尽快提交我局启动审计流程。

    二、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工作,解决民营企业困难

    安康机场迁建工程——云梦小镇云梦大道道路工程属于安康机场迁建工程子项目之一,经公开招投标由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际施工单位为陕西忠成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1月16日送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我局全力推动进度,为民营企业解困,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建设单位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忠成实业有限公司)等进行现场查勘。2024年4月11日,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报告初稿,2024年5月10日召开三方核对会,又经现场复勘、调整初稿、多次核对,云梦小镇云梦大道道路工程于2024年6月15日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定案表,审定工程造价17****24.62元,该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审计中,我局多次向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宣讲相关政策,依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借口拖延支付工程款”和《安康市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23〕10号)第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不得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以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为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的规定,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可以依据合同和法规完成结算价款支付。

    三、市审计局与相关单位持续沟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代表建议书反映“市机场办和高新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至今没有完成……高新区审计不认可汉滨区审计结果,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责形成内卷堵点,导致政府给企业承诺落空,云梦小镇项目用地程序迟迟不能启动”的问题。经我局及时跟进,汉滨区审计局已于2024年10月出具审计建议书(汉区审建字〔2024〕18号、19号)对云梦小镇机场移民安置小区(一期)和云梦小镇机场安置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展示中心)两个项目的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复核认定。目前,高新区审计局已和汉滨区审计局达成一致意见,以汉滨区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依据汉滨区审计局审计建议书,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月24日与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空港新城党委签订云梦小镇机场搬迁安置小区项目资产移交协议,并明确移交费用等,这一问题已推动解决。

    四、市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提交项目审计

    关于代表建议书反映“2024年春节前市机场办没有解决机场建设欠薪等遗留问题,导致给飞机场供水工人自发停水讨薪,停水后当时领导承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经持续跟踪发现,安康机场及云梦小镇供水工程的合同、质监、验收等各项手续还未完善,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编制尚未完成,且该项目未报送至我单位申请进行审计。审计监督属事后监督,故该项目不具备审计条件,暂无法开展审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并指导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完善项目资料、尽快送审,待送审后将按照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坚持积极推进机场迁建工程的审计,并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切实发挥审计质效。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审计局

    签发人:杨克山
    安审函〔2025〕39号
    安康市审计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审计机关应提高工作质效的建议》(第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结算审计事项上,市审计局依法高效完成审计工作

    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5日与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委托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一审单位)代表甲方对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一次审核,市审计局进行指导监督。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审单位)代表市审计局履行审核职责,对一审单位的造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待二审复核结束后,市审计局启动相应审计程序进行审计。

    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开始向一审单位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陆续报送结算资料,直至2024年11月机场迁建主体工程的资料报送完成。2024年12月,二审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已审核定案的23个子项目。我局将其中18个子项目列入当年审计计划,并于2024年12月2日发出审计通知书,同年12月25日完成现场审计,2025年1月8日向被审计单位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2月7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安审报〔2024〕23号)。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机场迁建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025年已将其余5个子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并于2025年4月28日发出审计通知书(安审通〔2025〕17号),目前正在现场审计阶段,我局将加快进度,安排造价核对、审计取证等程序。实际工作中,我局不存在审计效率不高的问题。

    对于机场迁建工程其余子项目,因未报送资料或未完成造价审核定案,我局目前无法开展审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完善资料,力促三方达成共识并定案,待定案后尽快提交我局启动审计流程。

    二、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工作,解决民营企业困难

    安康机场迁建工程——云梦小镇云梦大道道路工程属于安康机场迁建工程子项目之一,经公开招投标由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际施工单位为陕西忠成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1月16日送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我局全力推动进度,为民营企业解困,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建设单位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忠成实业有限公司)等进行现场查勘。2024年4月11日,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报告初稿,2024年5月10日召开三方核对会,又经现场复勘、调整初稿、多次核对,云梦小镇云梦大道道路工程于2024年6月15日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定案表,审定工程造价17****24.62元,该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审计中,我局多次向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宣讲相关政策,依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借口拖延支付工程款”和《安康市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23〕10号)第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不得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以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为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的规定,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可以依据合同和法规完成结算价款支付。

    三、市审计局与相关单位持续沟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代表建议书反映“市机场办和高新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至今没有完成……高新区审计不认可汉滨区审计结果,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责形成内卷堵点,导致政府给企业承诺落空,云梦小镇项目用地程序迟迟不能启动”的问题。经我局及时跟进,汉滨区审计局已于2024年10月出具审计建议书(汉区审建字〔2024〕18号、19号)对云梦小镇机场移民安置小区(一期)和云梦小镇机场安置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展示中心)两个项目的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复核认定。目前,高新区审计局已和汉滨区审计局达成一致意见,以汉滨区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依据汉滨区审计局审计建议书,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月24日与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空港新城党委签订云梦小镇机场搬迁安置小区项目资产移交协议,并明确移交费用等,这一问题已推动解决。

    四、市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提交项目审计

    关于代表建议书反映“2024年春节前市机场办没有解决机场建设欠薪等遗留问题,导致给飞机场供水工人自发停水讨薪,停水后当时领导承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经持续跟踪发现,安康机场及云梦小镇供水工程的合同、质监、验收等各项手续还未完善,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编制尚未完成,且该项目未报送至我单位申请进行审计。审计监督属事后监督,故该项目不具备审计条件,暂无法开展审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并指导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完善项目资料、尽快送审,待送审后将按照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坚持积极推进机场迁建工程的审计,并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切实发挥审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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