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汉江水域野外垂钓管理促进生态环保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后,我局积极响应,建立垂钓管理、网格化管理、协助巡护、联防联控等11项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进汉江水域垂钓管理工作。
一、加强汉江沿线垂钓管理。先后制定印发了《安康市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安长江禁捕组〔2021〕2号)《安康市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安长江禁捕办〔2021〕7号),明确规定了垂钓区域范围、垂钓行为规范,明确了监管职责分工。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制定印发了《垂钓管理办法》,并以公告或通告等形式予以贯彻落实。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如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构建全方位的禁钓期监管防控网,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实时监控,有效识别违规垂钓行为。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同时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重点对禁捕水域、垂钓集中区域开展高频次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垂钓行为。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巡查行动560次,清理非法钓具169个,处理违规垂钓行为109起,有效遏制了违规垂钓现象的蔓延。
二、强化垂钓饵料监管力度。加强饵料市场管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饵料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禁止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推广使用环保型、无污染的饵料。今年以来,已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渔具经营门店129个,组织饵料使用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与公安、水利等部门的协同执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垂钓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饵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三、合理规划垂钓旅游项目。在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汉江沿线的可钓区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垂钓旅游项目。同时,加强对垂钓者的引导,积极倡导垂钓者将垃圾带离或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共同维护良好的垂钓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已开发的垂钓旅游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垂钓者的权利和义务,呼吁倡导合法垂钓、文明垂钓。强化与河长办协作,探索将部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等,整合充实到“护渔员”队伍中,并明确将垂钓垃圾巡查与清理作为其重要职责之一。
四、开展垂钓宣传动员活动。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连续四年开展十年禁渔知识“六进”宣传月活动,在汉江沿线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等,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禁渔期”、“捕鱼、垂钓、渔具”知识。定期组织垂钓爱好者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邀请渔业专家、环保志愿者等进行授课,讲解科学垂钓方法、渔业资源保护知识等,通过交流活动,分享环保垂钓经验,引导垂钓者树立合法垂钓、安全垂钓、健康垂钓、文明垂钓的理念。2025年一季度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4份,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200个,发送公益广告2016条。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强汉江水域野外垂钓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保护汉江水域生态环境。也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建设美丽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