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关于设立市级数据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设立市级数据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的建议 | ||||||
| 编号 | 216 | 领衔代表 | 彭浩恒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数据局,安康市财政局 | ||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
| 正文 |
在当今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我市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关键节点,数据与数字经济新兴产业优势显著,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集群、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关键力量。然而,我市在该领域发展面临基础设施薄弱、创新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加大投入迫在眉睫。 建议: 一是建议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稳定来源,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搭建合作平台,吸引本地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依据产业发展实际,灵活调整资金规模。 二是在设立专项资金同时,配套出台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土地供应等政策。如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贴息补贴,保障产业用地需求,全方位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助力。 三是组建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涵盖多部门专业人员、行业专家及第三方监督代表。委员会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与绩效评估机制,明确资金流向与重点,引入量化指标评定使用效果,确保合规、透明、高效,依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金投向。 四是加大数字经济产业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社交平台、线下宣讲活动等,多渠道普及知识、展示案例,激发企业创新热情,提升公众认知度与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