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桑园建设纳入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的建议》的建议(第2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康蚕桑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优势产业,安康是见证丝绸之路文明历史的“鎏金铜蚕”出土地,是中国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和优良蚕种繁育基地。在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尤其是2021年中共安康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设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6号)文件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21〕9号)文件以来,安康蚕桑产业得到质的提升,在桑园建设、制种养蚕、缫丝织绸、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得到极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全市现有桑园面积17.76万亩、有70多家企业、100多个专业合作社、1.5万户从事蚕桑产业,加快形成一二三产衔接产业链发展格局和重点县、基地镇、专业村聚集规模形态,进一步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逐步成为安康生态经济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柱产业。
作为蚕桑产业的建设者、政策法规的执行者和技术推广的服务者,我们非常支持您提出的建议,这正是我们急需破解的产业发展难点和堵点,也是我们下一步振兴安康蚕桑产业的关键举措。在收到您的建议复函后,我们立即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建议”办理,领导亲自出面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桑园建设纳入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重点,将桑树纳入改造树种,逐步在市内重点蚕区实施推广,力争每年改造新建桑园10万亩以上,切实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难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养蚕规模和效益”的建议办理情况。
1.鉴于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由市林业局管理的实际,我们接此建议后积极与市林业局沟通衔接,市林业局回复:目前,涉及低产低效林改造方面的资金有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家林业总局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项目资金必须用于森林保护修复、森林质量提升。关于桑园建设能否纳入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首先要取决于桑园的用地范畴,如果所建桑园属于林业用地,则通过多方争取,努力纳入资金补助项目,如果是农业用地,则不能纳入补助范畴。
2.新建桑园因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政策制约,不能占用耕地建密植桑园,因此,近几年我们因地制宜推广“9215”粮桑复合种植、“坎坎桑”和“四边桑”的栽桑形式,稳步合规扩大桑园面积,同时,我们加大优良桑品种引进,提高桑园产量和质量等措施,做到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双提升”效果,为蚕桑产业持续发展建强基础。此外,加大现有低产桑园改造,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桑叶产叶量和宜机化管理水平,也是我们着力的方向。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蚕桑新机械新设备推广力度,将切桑机、电动桑剪、电动喷粉机等纳入农机补贴目录,加大小蚕共育、无人机飞防桑园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和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利用率和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市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我们与市农经农机站沟通后,市农经农机站回复:目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主要针对粮油机械,对于蚕桑产业,部分通用机械已经列入购补目录,可以办理补贴,例如:修剪机、旋耕机、枝条切碎机、埋藤机、除草机、农用升降作业平台等。至于其他机械补贴,则要待国家农机化司和农机化总站面向全国调研后发布的更新补贴目录实施,而我市蚕桑专用机械在全国层面体量较小还未纳入目录范围。另外,我市目前无人机保有量49架,且今年全市将建设省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4个,其中包括石泉县加胜农机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