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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编号 231 领衔代表 崔世勇 办理部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6-17
    正文

    在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的进程中,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了显著提升,然而农村垃圾处理却成了制约农村环境质量的关键难题。目前,集镇与公路主干道沿线农户的垃圾处理工作基本能够有序开展,可偏远山区及分散农户的垃圾处理状况却不容乐观,近乎处于失控状态。

    深入剖析,造成偏远山区及分散农户垃圾无法有效处理的因素主要有两点。其一,垃圾处理及运输设备匮乏。偏远山区地形复杂,道路崎岖狭窄,常规的大型垃圾处理和运输设备难以通行,而适配的小型化、灵活便捷的专业设备又严重缺失,导致垃圾难以被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理。其二,经费保障的缺失是另一大阻碍。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无法支付购置垃圾处理设备的费用,也难以聘请专职环卫工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使得垃圾处理工作举步维艰 。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合理配备设备:根据偏远山区路况,购置小型灵活的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方便在山间小道和农户聚居点通行。同时给每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引导农户源头分类,收集车定期上门收垃圾,提高效率。

    2、设立公益岗位:偏远山区每村设1- 2名公益岗环卫人员,负责村内公共区域和农户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协助宣传和监督垃圾分类。制定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工作表现,按成效给予绩效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还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处理技能 。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程海林
    安住建函〔2025〕248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按照责任分工,我局承担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近年来,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精神,我局指导各县(市、区)对照省级标准和导则,完成了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采取“户减量、村集中、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持续做好垃圾的收、转、处理等环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行“就地化、资源化、小型化”等有效手段,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岚皋县、石泉县先后被住建部评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石泉县中池镇、后柳镇,岚皋县南宫山镇、佐龙镇,旬阳市铜钱关镇、双河镇,白河县麻虎镇、紫阳县高桥镇先后被省住建厅确定为“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自2021年至今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共下达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压缩站点建设、购置运输车辆等。

            二、主要做法

           针对提出的建议,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坚持示范引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引领、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为抓手,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石泉县中池镇先后制定完善了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制度性文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兑换超市”,分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效果明显。岚皋县建立适合县情的垃圾处理模式。细化分类源头减量。重点对农作物废弃物、餐厨垃圾通过堆肥发酵转化为有机肥料,减轻垃圾处理成本。直接回收利用的垃圾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进行上门定点收,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的现象明显好转,为全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了经验。通过示范试点创新举措积极推进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末端区域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大力提倡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桔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三)全面核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自2021年至今,省卫星中心反馈我市现有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共计九轮331个点位,我局通过及时指导各县区建立台账、周报制度,安排专人现场复查,全面核查掌握垃圾堆放点现状、整治工作进展,对确认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积极开展整治,并录入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目前我市331个点位已全部完成核查整治销号工作。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投入共2709.8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建成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屋7318个、垃圾银行17个、废品回收站259个;配备保洁人员 7780 人,分类收集桶69058个、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车辆1232辆,1398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处理,比例达97.3%。基本做到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农村面积占市域面积近 80%,约有120万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实现垃圾减量化目标。二加强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渠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推动资金集中投入、集约使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三把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与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支持更多的镇申报创建试点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村镇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期待您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
    安人社函〔2025〕233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助力稳就业增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兜底就业的重要手段,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市直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科学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脱贫人口予以兜底就业保障,充分吸纳“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人口就业。同时,我们加强沟通联系,指导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抓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今年1至3月,全市各部门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岗位4.37万个,吸纳就业4.22万人,发放补助资金8556万元,其中涵盖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乡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岗位和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和民生服务领域倾斜,加强公益岗位日常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努力实现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与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并将继续指导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统筹开发,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用好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政策,做好脱贫劳动力兜底帮扶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积极履职尽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21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近年来,安康市以“千万工程”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巩固“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成果,全面实施“拆违建、清四乱、除残垣、建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推进情况

    一是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全面巩固“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成果,扎实推进“拆违建、清四乱、除残垣、建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违规“三线”5268处,清理“四乱”109836处,清除残垣5104处,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二是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落实《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各县(市、区)对照省级标准和导则,完成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工作,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采取“户减量、村集中、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县处理”的式,持续做好垃圾的收、转、处理等环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行“就地化、资源化、小型化”等有效手段,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投入共2709.8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建成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屋7318个、垃圾银行17个、废品回收站259个;配备保洁人员7780人,分类收集桶69058个、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车辆1232辆,1398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处理,比例达97.3%,基本做到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三是垃圾分类处理探索推行。推广农村垃圾治理“三分法”,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大力提倡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桔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支持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四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持续整治。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指导县(市、区)建立台账、周报制度,安排专人现场复查,全面核查掌握垃圾堆放点现状、整治工作进展,对确认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积极开展整治,并录入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高效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一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渠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推动资金集中投入、集约使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二把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与“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进一步完善建立多元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加大垃圾收集转运、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机制。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程海林
    安住建函〔2025〕248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按照责任分工,我局承担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近年来,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精神,我局指导各县(市、区)对照省级标准和导则,完成了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采取“户减量、村集中、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持续做好垃圾的收、转、处理等环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行“就地化、资源化、小型化”等有效手段,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岚皋县、石泉县先后被住建部评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石泉县中池镇、后柳镇,岚皋县南宫山镇、佐龙镇,旬阳市铜钱关镇、双河镇,白河县麻虎镇、紫阳县高桥镇先后被省住建厅确定为“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自2021年至今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共下达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压缩站点建设、购置运输车辆等。

            二、主要做法

           针对提出的建议,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坚持示范引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引领、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为抓手,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石泉县中池镇先后制定完善了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制度性文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兑换超市”,分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效果明显。岚皋县建立适合县情的垃圾处理模式。细化分类源头减量。重点对农作物废弃物、餐厨垃圾通过堆肥发酵转化为有机肥料,减轻垃圾处理成本。直接回收利用的垃圾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进行上门定点收,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的现象明显好转,为全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了经验。通过示范试点创新举措积极推进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末端区域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大力提倡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桔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三)全面核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自2021年至今,省卫星中心反馈我市现有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共计九轮331个点位,我局通过及时指导各县区建立台账、周报制度,安排专人现场复查,全面核查掌握垃圾堆放点现状、整治工作进展,对确认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积极开展整治,并录入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目前我市331个点位已全部完成核查整治销号工作。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投入共2709.8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建成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屋7318个、垃圾银行17个、废品回收站259个;配备保洁人员 7780 人,分类收集桶69058个、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车辆1232辆,1398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处理,比例达97.3%。基本做到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农村面积占市域面积近 80%,约有120万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实现垃圾减量化目标。二加强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渠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推动资金集中投入、集约使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三把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与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支持更多的镇申报创建试点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村镇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期待您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
    安人社函〔2025〕233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助力稳就业增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兜底就业的重要手段,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市直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科学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脱贫人口予以兜底就业保障,充分吸纳“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人口就业。同时,我们加强沟通联系,指导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抓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今年1至3月,全市各部门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岗位4.37万个,吸纳就业4.22万人,发放补助资金8556万元,其中涵盖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乡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岗位和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和民生服务领域倾斜,加强公益岗位日常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努力实现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与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并将继续指导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统筹开发,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用好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政策,做好脱贫劳动力兜底帮扶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积极履职尽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21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近年来,安康市以“千万工程”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巩固“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成果,全面实施“拆违建、清四乱、除残垣、建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推进情况

    一是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全面巩固“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成果,扎实推进“拆违建、清四乱、除残垣、建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违规“三线”5268处,清理“四乱”109836处,清除残垣5104处,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二是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落实《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各县(市、区)对照省级标准和导则,完成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工作,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采取“户减量、村集中、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县处理”的式,持续做好垃圾的收、转、处理等环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行“就地化、资源化、小型化”等有效手段,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投入共2709.8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建成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屋7318个、垃圾银行17个、废品回收站259个;配备保洁人员7780人,分类收集桶69058个、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车辆1232辆,1398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处理,比例达97.3%,基本做到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三是垃圾分类处理探索推行。推广农村垃圾治理“三分法”,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大力提倡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桔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支持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四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持续整治。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指导县(市、区)建立台账、周报制度,安排专人现场复查,全面核查掌握垃圾堆放点现状、整治工作进展,对确认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积极开展整治,并录入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高效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一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渠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推动资金集中投入、集约使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二把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与“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进一步完善建立多元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加大垃圾收集转运、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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