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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

    名称 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
    编号 265 领衔代表 缪红艳 办理部门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9-05
    正文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中心城区闹市区,受地理位置限制,作为红色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有限。当前,安康在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红色资源是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尤其是《牛蹄岭》电视剧拍摄已完成杀青,播出后将进一步提高安康的知名度。

    建议:

    将烈士陵园搬迁至牛蹄岭,规划建设牛蹄岭革命公园,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配套设施,进而更好发挥安康本地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

    复函
    类别C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晏清泉
    安瀛管函〔2025〕30号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牛蹄岭战役遗址位于安康市东南方向,由大小牛蹄岭、塔梁、兴贤塔构建而成,主峰石头寨高661.4米,因地势险要自古以来就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1949年7月,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9军55师和57师在牛蹄岭与国民党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为实现解放大西北陕中战役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规划面积220亩,目前建有纪念广场、纪念碑、牛蹄岭战役浮雕、烈士英名墙等纪念设施,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安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2019年,成立了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管理所,为瀛湖生态旅游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遗址革命设施的保护利用等工作。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遗址公园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免费为市民群众提供讲解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接待单位2300余家、约50万人次。有省、市7家机关、学校将牛蹄岭战役遗址确定为本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的基地。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鉴于您所提建议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我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管理部门等行业主管单位对接,全面了解咨询政策依据。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且必须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根据对接情况,目前安康烈士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且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烈士陵园迁建尚无政策依据。此外,据烈士陵园管理部门介绍,烈士陵园迁建工作不仅报审程序非常严格,还涉及各类风险评估、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我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三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纪念设施保护的重要论述,把遗址作为“教室”,让遗迹和纪念设施作为“教材”,请英烈做“教师”,上好社会“大思政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二是做好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建设好保护好维护好纪念设施,对战役遗址红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提炼和整合,加大红色文化传播交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牛蹄岭战役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和牛蹄岭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努力将牛蹄岭战役遗址打造成省内知名、陕南最大的红色教育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牛蹄岭战役遗址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签发人:王 超
    安退役军人局函〔2025〕10号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前安康烈士陵园并不存在可获批迁建的情形。

    同时,《烈士褒扬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十分重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性、完整性是对烈士的尊重与缅怀,是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体现。随意搬迁安康烈士陵园不符合条例中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精神与要求。

    虽然安康烈士陵园受地理位置限制,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一步提升其作为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比如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发线上展览和教育课程,打破空间限制,让更多人能够了解牛蹄岭战斗以及革命烈士的事迹;加大对陵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优化,改善交通等配套条件,方便市民和游客前往;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红色教育活动等。

    牛蹄岭本身也已建有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它位于陕西安康市城东南县河镇牛岭村,2008年在当年战场海拔661.4米的主峰上修建了牛蹄岭战斗纪念碑。2018年完善了牛蹄岭战役主战场、阵地、指挥所等遗址及配套设施,已成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3A级旅游景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全年免费对外开放。后续也可以进一步完善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的景区配套设施,与安康烈士陵园形成联动,共同发挥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向诗兵
    汉政函〔2025〕4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是为纪念牛蹄岭战役牺牲烈士而建。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全市重要红色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并须逐级报批至省级或中央层面。经核查,目前该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迁建工作尚不具备政策依据。此外,迁建工作涉及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汉滨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简朴、适用、绿色”原则,持续完善陵园现有设施功能,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品质;二是结合《牛蹄岭》电视剧热播契机,加大红色文化宣传力度,精心策划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将牛蹄岭革命公园建设纳入远期规划研究范畴,待政策、资金等条件成熟后统筹推进。

             衷心感谢您对安康烈士褒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汉滨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C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晏清泉
    安瀛管函〔2025〕30号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牛蹄岭战役遗址位于安康市东南方向,由大小牛蹄岭、塔梁、兴贤塔构建而成,主峰石头寨高661.4米,因地势险要自古以来就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1949年7月,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9军55师和57师在牛蹄岭与国民党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为实现解放大西北陕中战役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规划面积220亩,目前建有纪念广场、纪念碑、牛蹄岭战役浮雕、烈士英名墙等纪念设施,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安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2019年,成立了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管理所,为瀛湖生态旅游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遗址革命设施的保护利用等工作。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遗址公园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免费为市民群众提供讲解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接待单位2300余家、约50万人次。有省、市7家机关、学校将牛蹄岭战役遗址确定为本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的基地。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鉴于您所提建议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我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管理部门等行业主管单位对接,全面了解咨询政策依据。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且必须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根据对接情况,目前安康烈士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且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烈士陵园迁建尚无政策依据。此外,据烈士陵园管理部门介绍,烈士陵园迁建工作不仅报审程序非常严格,还涉及各类风险评估、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我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三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纪念设施保护的重要论述,把遗址作为“教室”,让遗迹和纪念设施作为“教材”,请英烈做“教师”,上好社会“大思政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二是做好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建设好保护好维护好纪念设施,对战役遗址红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提炼和整合,加大红色文化传播交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牛蹄岭战役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和牛蹄岭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努力将牛蹄岭战役遗址打造成省内知名、陕南最大的红色教育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牛蹄岭战役遗址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签发人:王 超
    安退役军人局函〔2025〕10号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前安康烈士陵园并不存在可获批迁建的情形。

    同时,《烈士褒扬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十分重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性、完整性是对烈士的尊重与缅怀,是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体现。随意搬迁安康烈士陵园不符合条例中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精神与要求。

    虽然安康烈士陵园受地理位置限制,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一步提升其作为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比如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发线上展览和教育课程,打破空间限制,让更多人能够了解牛蹄岭战斗以及革命烈士的事迹;加大对陵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优化,改善交通等配套条件,方便市民和游客前往;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红色教育活动等。

    牛蹄岭本身也已建有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它位于陕西安康市城东南县河镇牛岭村,2008年在当年战场海拔661.4米的主峰上修建了牛蹄岭战斗纪念碑。2018年完善了牛蹄岭战役主战场、阵地、指挥所等遗址及配套设施,已成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3A级旅游景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全年免费对外开放。后续也可以进一步完善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的景区配套设施,与安康烈士陵园形成联动,共同发挥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向诗兵
    汉政函〔2025〕4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是为纪念牛蹄岭战役牺牲烈士而建。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全市重要红色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并须逐级报批至省级或中央层面。经核查,目前该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迁建工作尚不具备政策依据。此外,迁建工作涉及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汉滨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简朴、适用、绿色”原则,持续完善陵园现有设施功能,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品质;二是结合《牛蹄岭》电视剧热播契机,加大红色文化宣传力度,精心策划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将牛蹄岭革命公园建设纳入远期规划研究范畴,待政策、资金等条件成熟后统筹推进。

             衷心感谢您对安康烈士褒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汉滨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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