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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
    编号 292 领衔代表 白云 办理部门 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6-27
    正文

    农村老人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精神需求值得我们给予更多关注。农村老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农村发展贡献了一生。加大对农村老人的关注,不仅可以提升农村老人生活质量,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目前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老人的生活体验和社会需求。

    一、分析

    (一)在许多农村地区,老年活动中心缺乏专门的场所,部分村庄临时借用闲置民房或村委员的边角房间作为活动场所,空间狭小且设施简陋,而且稳定性差,导致老人无处可去。

    (二)当前村级老人活动中心普遍没有配专业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依赖于村干部或志愿者的兼职负责。但他们工作繁忙,无法为老人提供系统、周到的服务。

    (三)活动中心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少量拨款和村民自发捐款。资金严重不足,无法购置必要的设备和器材,限制了老人活动中心功能发挥。

    二、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场地的投入,对暂时无法新建的村庄,可通过改造现有的公共建筑,如闲置的学校、仓库等。同时要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来确保活动中心场地长久稳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侵占。

    (二)设立专门的农村老人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一批热爱老人事业、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三)建议政府将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合作等方式,为活动中心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5〕78号
    安康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2号建议的复函

    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第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与认同 

            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在场地保障、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直击当前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痛点难点,所提建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民政部门将认真吸纳建议内容,持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严格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推动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对特困失能老年人优先保障机构集中供养或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全市累计保障农村老年低保对象61091人、特困供养人员36608人,切实筑牢困难老年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盘活存量资源优化设施供给。推动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功能”,全市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位60个。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级养老设施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并纳入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台账统一管理,推动老年活动中心向集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关爱帮扶、健康管理、邻里互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站点转型。

            (三)引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培育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其规范开展助老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动员志愿者、乡贤能人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深化“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特色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低龄老年人作用,鼓励其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物资代购等服务,形成“以老助老、邻里守望”的良好氛围。

            (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孝亲敬老模范”等评选活动,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整合农家书屋、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常态化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健康讲座等文体活动,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广“慈善 + 志愿”服务模式,依托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成农村幸福家园223个,推动104个幸福家园开设爱心食堂,以低价供餐并为失能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五)创新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构建“慈善激励+网络众筹+县区配套+村集体投入”的多元筹资模式。市慈善协会对验收达标的农村幸福家园每个奖励5000元,累计下拨资金111.5万元;汉阴、旬阳等县区设立1—2万元不等的创建奖补资金;同时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经济收益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运维,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为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加快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严格规划刚性约束,引领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二)强化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压实村(居)民委员会在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支持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兼任养老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长效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整合部门现有资金资源,加大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招引等举措,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投入。 

            (四)优化资源整合与绩效评估。统筹民政、文化、卫健等部门资源,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农村养老领域集聚。建立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设施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民政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兜底保障、监督管理等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强化资源保障,全力打造让农村老年人安心、舒心、暖心的幸福家园,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5〕25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2号建议的复函

    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第29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聚焦农村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现了您对于农村老年人群体的人文关怀,对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整个社会朝着更加和谐、文明的方向发展。

    为支持农村养老工作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始终将其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养老机构设施配套和维修改造、养老助餐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补助,以支持农村老年人能拥有更为优质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娱乐场所,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应加大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场地的投入,对暂时无法新建的村庄,可通过改造现有的公共建筑,如闲置的学校、仓库”建议,我市由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受限,可调剂用于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公共资产有限。2024年我局与市教体局对全市闲置的农村校舍进行调研,并要求对可调剂使用校舍进行盘活,专项用于改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但由于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很多闲置校舍无法盘活利用。下一步,我们也会持续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现有的闲置农村公共资产,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用于改建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将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近年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缓慢,财源结构非常单一,而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重要领域的支出增速加快,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市已连续多年财政自给率不足10%,自有财力非常有限,且随着偿债高峰期到来,全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三保”、稳增长、就业等刚性支出压力也持续扩大,市级财政运行极度困难。即便如此,为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安康市人口老龄化,市本级财政计划从2025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建设一次性补助及运营经费,该资金将极大缓解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压力,持续为农村老年人做好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专项基金”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暨投资计划》,今年市政府投资基金已安排组建市级9条重点产业链子基金的工作任务,因此农村老年活动中心专项基金暂时无法设立。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提出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现有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农村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5〕78号
    安康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2号建议的复函

    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第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与认同 

            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在场地保障、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直击当前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痛点难点,所提建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民政部门将认真吸纳建议内容,持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严格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推动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对特困失能老年人优先保障机构集中供养或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全市累计保障农村老年低保对象61091人、特困供养人员36608人,切实筑牢困难老年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盘活存量资源优化设施供给。推动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功能”,全市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位60个。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级养老设施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并纳入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台账统一管理,推动老年活动中心向集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关爱帮扶、健康管理、邻里互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站点转型。

            (三)引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培育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其规范开展助老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动员志愿者、乡贤能人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深化“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特色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低龄老年人作用,鼓励其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物资代购等服务,形成“以老助老、邻里守望”的良好氛围。

            (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孝亲敬老模范”等评选活动,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整合农家书屋、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常态化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健康讲座等文体活动,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广“慈善 + 志愿”服务模式,依托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成农村幸福家园223个,推动104个幸福家园开设爱心食堂,以低价供餐并为失能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五)创新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构建“慈善激励+网络众筹+县区配套+村集体投入”的多元筹资模式。市慈善协会对验收达标的农村幸福家园每个奖励5000元,累计下拨资金111.5万元;汉阴、旬阳等县区设立1—2万元不等的创建奖补资金;同时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经济收益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运维,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为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加快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严格规划刚性约束,引领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二)强化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压实村(居)民委员会在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支持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兼任养老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长效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整合部门现有资金资源,加大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招引等举措,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投入。 

            (四)优化资源整合与绩效评估。统筹民政、文化、卫健等部门资源,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农村养老领域集聚。建立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设施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民政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兜底保障、监督管理等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强化资源保障,全力打造让农村老年人安心、舒心、暖心的幸福家园,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5〕25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2号建议的复函

    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第29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聚焦农村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现了您对于农村老年人群体的人文关怀,对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整个社会朝着更加和谐、文明的方向发展。

    为支持农村养老工作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始终将其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养老机构设施配套和维修改造、养老助餐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补助,以支持农村老年人能拥有更为优质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娱乐场所,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应加大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场地的投入,对暂时无法新建的村庄,可通过改造现有的公共建筑,如闲置的学校、仓库”建议,我市由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受限,可调剂用于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公共资产有限。2024年我局与市教体局对全市闲置的农村校舍进行调研,并要求对可调剂使用校舍进行盘活,专项用于改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但由于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很多闲置校舍无法盘活利用。下一步,我们也会持续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现有的闲置农村公共资产,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用于改建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将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近年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缓慢,财源结构非常单一,而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重要领域的支出增速加快,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市已连续多年财政自给率不足10%,自有财力非常有限,且随着偿债高峰期到来,全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三保”、稳增长、就业等刚性支出压力也持续扩大,市级财政运行极度困难。即便如此,为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安康市人口老龄化,市本级财政计划从2025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建设一次性补助及运营经费,该资金将极大缓解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压力,持续为农村老年人做好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专项基金”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暨投资计划》,今年市政府投资基金已安排组建市级9条重点产业链子基金的工作任务,因此农村老年活动中心专项基金暂时无法设立。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提出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现有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农村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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