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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
    编号 304 领衔代表 张晓宏 办理部门 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6-30
    正文

    近年来,我市农村社区均建设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极大满足了助老、养老的需求。但是,运行中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照料中心管理运行经费严重不足,运行艰难,甚至有的处于半运营状态;二是照料中心服务单一,为农村老人提供的就餐、午休、医疗、娱乐等保障服务水平不高,吸引力不强,参与率普遍不高;三是缺乏专门工作人员,多数照料中心没有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多是镇村干部兼职负责,聘用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服务功能参差不齐。

    建议:

    一是保障日间照料中心健康运转。建议采取“公益+低偿”的方式,适当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运营补贴,通过公益岗援助、慈善捐赠、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二是进一步降低服务使用成本。农村老年日间照料服务收费标准虽然不高,但对于农村老人及家庭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影响其服务使用。建议加强补贴力度,进一步降低老人的使用成本,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到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打造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日间照料中心良性运转。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优化服务供给,逐步提高生活照护、文化娱乐、健康管理、医疗护理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

    四是强化人才保障。建议适当提高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让人才“留得住”。同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作用,支持照料中心与相关职业技术院校联合开展养老服务类人才培养,运用实习、培训等方式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卫莎莎
    安人社函〔2025〕246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为切实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解决养老服务“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建言,最终在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安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办字〔2020〕53号)中明确,对评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养老护理员,每月给予300—500元“岗位补贴”。2024年,我局首次将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纳入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分“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技师及以上” 四个等级明确收入标准,年收入中位数分别为3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促进养老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推动养老服务职业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按照《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的主要力量,我局积极履职尽责,一方面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扩面增效,积极坚持“市场导向+需求驱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精准对接就业困难人员培训需求,通过“政策引导、机构承办、定向输送”模式,积极组织符合政府补贴性培训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6281人次,为养老服务一线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共培育备案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4家,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评价2295人次,1870人获证(初级工1353人、中级工395人、高级工122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评价128人次,109人获高级工证书。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专业等级认定工作,对合格人员颁发在全国范围均可查询验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构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全链条评价体系,畅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与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进行联动,全面掌握全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从业人员数量、结构、待遇等情况,持续跟踪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人才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5〕27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持续加大对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出台方面,财政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印发了《安康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奖励办法》《安康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市级示范点建设奖励办法》,明确建设标准与运营规范,为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资金投入方面,为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安排专项建设补贴与基础运营补贴,确保我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持续运营。

    对于您提出的“适当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运营补贴”及“建议加强补贴力度”建议,我们也充分认识到,随着物价上涨、人力成本增加,现行基础运营补贴在维持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高质量运营方面的确存在一定压力。但补贴标准的调整还要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地区经济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尤其近年来我市各项民生投入压力一直很大,财政收入持续降低和刚性支出较大的矛盾也在日渐彰显,提高补贴标准还需一定时间才能完成。今后,财政部门也将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成本专项调研,全面梳理运营中面临的问题,以便为后续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后续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依据,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加快完成运营成本调研分析,结合财政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基础运营补贴调整方案;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多部门协作,借助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社会资本和公益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持续良好运转。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5〕92号
    安康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54.55万人,占总人口22.2%,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我们一是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印发了《关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下达了相关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将开展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安排部署,并及时将此项工作书面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到今年年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面分类挂牌运营。

            二是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涉老文件,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提供了政策支撑。为更好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我们在广泛深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两个管总文件,近期将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今年起,我们又在安康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县城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初步布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点位56个(包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投用28个。同时,我们积极争取中、省为老助餐服务点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843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00余万元,持续改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条件,确保这些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三是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围绕打造“安康养老护理”品牌,我局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关于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安康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与市人社局、市养老协会签订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全市养老护理持证达到1500余人;连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持续增强。今年,我们还将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安排,从资金保障和稳就业促增收上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张晓宏代表,您提出关于改进“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契合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工作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居社区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

     

                                                                                                     安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卫莎莎
    安人社函〔2025〕246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为切实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解决养老服务“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建言,最终在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安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办字〔2020〕53号)中明确,对评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养老护理员,每月给予300—500元“岗位补贴”。2024年,我局首次将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纳入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分“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技师及以上” 四个等级明确收入标准,年收入中位数分别为3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促进养老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推动养老服务职业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按照《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的主要力量,我局积极履职尽责,一方面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扩面增效,积极坚持“市场导向+需求驱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精准对接就业困难人员培训需求,通过“政策引导、机构承办、定向输送”模式,积极组织符合政府补贴性培训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6281人次,为养老服务一线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共培育备案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4家,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评价2295人次,1870人获证(初级工1353人、中级工395人、高级工122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评价128人次,109人获高级工证书。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专业等级认定工作,对合格人员颁发在全国范围均可查询验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构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全链条评价体系,畅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与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进行联动,全面掌握全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从业人员数量、结构、待遇等情况,持续跟踪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人才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5〕27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持续加大对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出台方面,财政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印发了《安康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奖励办法》《安康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市级示范点建设奖励办法》,明确建设标准与运营规范,为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资金投入方面,为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安排专项建设补贴与基础运营补贴,确保我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持续运营。

    对于您提出的“适当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运营补贴”及“建议加强补贴力度”建议,我们也充分认识到,随着物价上涨、人力成本增加,现行基础运营补贴在维持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高质量运营方面的确存在一定压力。但补贴标准的调整还要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地区经济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尤其近年来我市各项民生投入压力一直很大,财政收入持续降低和刚性支出较大的矛盾也在日渐彰显,提高补贴标准还需一定时间才能完成。今后,财政部门也将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成本专项调研,全面梳理运营中面临的问题,以便为后续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后续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依据,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加快完成运营成本调研分析,结合财政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基础运营补贴调整方案;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多部门协作,借助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社会资本和公益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持续良好运转。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5〕92号
    安康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54.55万人,占总人口22.2%,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我们一是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印发了《关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下达了相关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将开展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安排部署,并及时将此项工作书面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到今年年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面分类挂牌运营。

            二是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涉老文件,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提供了政策支撑。为更好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我们在广泛深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两个管总文件,近期将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今年起,我们又在安康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县城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初步布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点位56个(包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投用28个。同时,我们积极争取中、省为老助餐服务点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843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00余万元,持续改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条件,确保这些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三是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围绕打造“安康养老护理”品牌,我局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关于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安康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与市人社局、市养老协会签订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全市养老护理持证达到1500余人;连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持续增强。今年,我们还将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安排,从资金保障和稳就业促增收上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张晓宏代表,您提出关于改进“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作用的建议”契合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工作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居社区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

     

                                                                                                     安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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