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刚代表: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安康毛绒玩具产业的关注和支持,您对产业发展方向的肯定为我们的工作增添了动力。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毛绒玩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全市毛绒玩具产业链发展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市毛绒玩具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毛绒玩具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创意设计、原辅料生产及批发、产品加工、贸易销售等产业链闭环,安康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毛绒玩具加工基地。截至 2025年5月底,全市在营毛绒玩具(织袜)企业共计家805(点),吸纳就业21770人,其中脱贫人口4893人。2024年实现产值75.46亿元。安康发展毛绒玩具产业典型做法获评全球最佳减贫案例、全国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成功获评“中国毛绒玩具产业新都”称号。当前,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我市以聚力实施深化“中国毛绒玩具产业新都”建设三年(2024-2026)行动为主线,加快培育安康毛绒玩具产业新质生产力,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毛绒玩具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我市毛绒玩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局经过研讨,回复如下:
一是针对您提出进一步明确全市毛绒玩具房租、水电全额补贴政策资金来源,以及市、县(区)两级补贴毛绒玩具房租、水电的补贴比例,减轻县区财政压力的建议。
该建议中提出的房租、水电全额补贴政策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资金,若毛绒玩具企业符合新社区工厂标准,其中50%补助可由中省就业资金支持。当前全市毛绒玩具房租、水电全额补贴政策已到期,针对后续扶持政策,我局已草拟《安康市促进乡村振兴壮大毛绒玩具(织袜)产业链若干措施》,并按照《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但《措施》中部分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存在冲突。其中,“生产厂房支持措施”相关内容不符合《关于清理规范利用财政补贴开展招商引资行为的通知》(财办〔2024〕33号)文件中,“(二)不得违规承担企业经营成本。除国家允许的扶持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外,各地不得违规利用财政资金或通过国有企业为企业建设厂房、购买设备,不得零租金出租厂房、设备或代为承担经营成本”的规定。陕西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招商引资红线底线防范清单》第一条也有相关表述。下一步,将通过产业配套、成立产业基金、优化产业服务等方式综合支持产业发展。
二是针对您提出在苏陕协作资金、陕南循环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毛绒玩具产业,切块下达毛绒玩具产业可用的资金比例,支持毛绒玩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该建议不可行,暂无法切块下达资金比例。经与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资金管理主管部门衔接沟通,陕南循环发展、苏陕协作等资金受相关行业管理办法规定,不能切块下达。如按照陕西省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苏陕发〔2021〕2号)、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安发改经协〔2024〕603号)等文件要求,该类项目资金的分配原则是,由省级层面直接下达用于省内10个设区市所辖56个脱贫县(区),不能从市级层面切块下达。毛玩企业可与各县(市、区)发改委主动对接,按流程申请项目入库、资金申报等,最终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是否在本辖区的资金盘内安排使用。市人社局将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相关协调工作,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三是针对您提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毛绒玩具研发投入,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意见。
该建议提出制定专项政策不可行,但可通过其他渠道支持毛绒玩具研发投入。为助力毛绒玩具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我局草拟了《安康市促进乡村振兴壮大毛绒玩具(织袜)产业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创意研发支持措施”。但经充分征求市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明确《措施》中“创意研发支持措施”内容不符合《关于清理规范利用财政补贴开展招商引资行为的通知》(财办〔2024〕33号)文件中,“(一)不得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补贴。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外,各地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差异化的财政补贴”。针对支持毛绒玩具研发投入,下一步,我局紧密对接市科技局,一是加大AI智能毛玩产品开发力度。开展对AI智能芯片与毛绒玩具相结合的智能毛绒玩具产品的应用研究,实现电动芯和毛玩相结合,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智能毛绒玩具。二是指导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动员指导企业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给予产业基金支持,推动企业研发生产设计。三是积极向企业宣传各类科技惠企政策,将企业简介和企业需求发布于秦创原(安康)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毛绒玩具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如既往做好相关工作,让毛绒玩具产业成为全市助力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提出批评意见。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