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人大建议>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优化秸秆禁烧的建议

    名称 关于优化秸秆禁烧的建议
    编号 313 领衔代表 张代权 办理部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6-26
    正文

    近几年秸秆禁烧工作,政府和干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时间去进行宣传动员,起到禁烧的目的及效果,但由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煤气和电,没有再烧柴灶的习惯了,因此只好将一些秸秆扔在渠道和河道两边,导致对渠道,河道的污染,同时土壤也出现了严重的缺钾,土壤酸性严重超标,秸秆中虫卵无法烧死,农作物病变越来越严重,因此建议政府进行科学研判采取有组织的让群众分时间段分散,不集中的让他们焚烧部分桔杆可以对土壤起到改良的作用,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向诗兵
    安环函〔2025〕84号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复函

    张代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秸秆禁烧的建议》(第313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和辛勤付出!您的提案立足实际、心系民生,深刻反映了当前秸秆处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农业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深刻领会建议初衷,高度重视秸秆处置现实关切

           我们充分理解并认同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秸秆露天堆放对河道的影响以及禁烧秸秆和农作物病虫害给农民带来的不便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处置负担,也为秸秆禁烧政策的全面落实带来挑战。您提出的“有序分散焚烧”思路,旨在探索平衡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行路径,充分体现了您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对此我们深表敬佩,并高度重视秸秆处置存在的现实问题。

           二、科学研判现实条件,当前有序分散焚烧尚不具备实施基础

           经组织行业领域专家研究分析,尽管该建议的出发点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基于我市当前生态环境约束、政策法规要求及技术监管能力等综合因素研判,现阶段放开秸秆禁烧并实施有序分散焚烧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一是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我市属“两山夹一川”的盆地型地理环境,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露天焚烧秸秆短时间内产生高浓度PM2.5、PM10等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根据我市2024年监测数据统计,4-10月,夏收(4-5月)、秋收(9-10月)期间当月PM2.5浓度明显高于其他月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信息,2024年秸秆焚烧对陕西PM2.5浓度贡献为1.8微克/立方米,去掉焚烧秸秆影响,全省优良天数可增加18天。同时,随着中省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每月对卫星监测火点情况进行通报,并逐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若放开管控,将对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公众健康构成显著风险。

           二是焚烧秸秆影响农田土壤性质。首先,必须承认焚烧后的秸秆变成了草木灰,含有大量钾等微量元素,是天然的化肥原料。但是,同时也不能忽略焚烧对土壤肥力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根据中国环境报公开信息,焚烧秸秆后,0-2厘米耕层土壤湿度降低41%,2-5厘米耕层土壤湿度降低21%,焚烧过程中,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平均减少14.56%,全氮含量减少4.63%,含水量下降14.68%,还会对土壤渗透率、容重等物理特性产生间接影响。同时,传统的焚烧仅能处理秸秆表面的病虫害,而土壤中的病原体和虫卵依旧可能存活,解决路径需依托农业技术创新,如轮作调整、深耕深翻、添加微生物菌剂加速秸秆腐熟还田、生物防治等措施。所以焚烧秸秆无法彻底解决病虫害问题。

           三是“有序分散焚烧”的监管难度较大。现有网格化监管体系与执法力量难以支撑全域全过程有效管控,难以实现对焚烧点位、时段、规模及污染排放的精准化、实时化、全覆盖预判和监管,易引发效仿效应,可能导致管理失控,演变为无序焚烧,增加火灾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焚烧污染扩散存在不确定性,易对区域空气质量造成叠加影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四是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已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市委、市政府2023年印发的《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中已明确要求我市全年全域禁烧秸秆。

            三、聚焦疏堵结合精准发力,系统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为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切实减轻农户负担,市委市政府已将秸秆综合利用列为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工作,正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利用惠农补贴政策更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2024年我市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机械5500台,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505万元,受益农户达5097户;二是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培育工作,目前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75家;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在牛羊等草食性动物家畜规模较大、秸秆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大力提升秸秆饲料化供给能力。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平坝和缓坡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在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推广“秸秆堆沤还田+有机肥发酵剂”模式。在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推广就地轻简化秸秆堆沤熟、腐熟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在汉滨区、旬阳市、恒口示范区等区域推广秸秆基料化运用,推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质增效。2024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妥善解决秸秆问题,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与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关切和有力监督!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做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关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疏堵结合”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处理秸秆的实际困难。也期盼在您的继续关心支持下,共同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秸秆治理新路径。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向诗兵 徐杰
    安环函[2025]84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复函

    张代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秸秆禁烧的建议》(第313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和辛勤付出!您的提案立足实际、心系民生,深刻反映了当前秸秆处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农业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深刻领会建议初衷,高度重视秸秆处置现实关切

    我们充分理解并认同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秸秆露天堆放对河道的影响以及禁烧秸秆和农作物病虫害给农民带来的不便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处置负担,也为秸秆禁烧政策的全面落实带来挑战。您提出的“有序分散焚烧”思路,旨在探索平衡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行路径,充分体现了您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对此我们深表敬佩。

    二、科学研判现实条件,当前有序分散焚烧尚不具备实施基础

    尽管您建议的出发点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基于我市当前生态环境约束、政策法规要求及技术监管能力等综合因素研判,现阶段放开秸秆禁烧并实施有序分散焚烧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一是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我市属“两山夹一川”的盆地型地理环境,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露天焚烧秸秆短时间内产生高浓度PM2.5、PM10等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根据我市2024年监测数据统计,4-10月,夏收(4-5月)、秋收(9-10月)期间当月PM2.5浓度明显高于其他月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信息,2024年秸秆焚烧对陕西PM2.5浓度贡献为1.8微克/立方米,去掉焚烧秸秆影响,全省优良天数可增加18天。同时,随着中省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断上升,每月对卫星监测火点情况进行通报,并逐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若放开管控,将对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公众健康构成显著风险。

    二是焚烧秸秆影响农田土壤性质。首先,必须承认焚烧后的秸秆变成了草木灰,含有大量钾等微量元素,是天然的化肥原料。但是,同时也不能忽略焚烧对土壤肥力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根据中国环境报公开信息,焚烧秸秆后,0-2厘米耕层土壤湿度降低41%,2-5厘米耕层土壤湿度降低21%,焚烧过程中,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平均减少14.56%,全氮含量减少4.63%,含水量下降14.68%,还会对土壤渗透率、容重等物理特性产生间接影响。同时,传统的焚烧仅能处理秸秆表面的病虫害,而土壤中的病原体和虫卵依旧可能存活,解决路径需依托农业技术创新,如轮作调整、采用深耕深翻、添加微生物菌剂加速秸秆腐熟还田、生物防治等措施,所以焚烧秸秆无法彻底解决病虫害问题。

    三是“有序分散焚烧”的监管难度较大。现有网格化监管体系与执法力量难以支撑全域全过程有效管控,难以实现对焚烧点位、时段、规模及污染排放的精准化、实时化、全覆盖预判和监管,易引发效仿效应,可能导致管理失控,演变为无序焚烧,增加火灾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焚烧污染扩散存在不确定性,易对区域空气质量造成叠加影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四是法律法规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市委、市政府2023年印发的《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中已明确要求我市全年全域禁烧秸秆。

    三、聚焦疏堵结合精准发力,系统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为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切实减轻农户负担,市委市政府已将秸秆综合利用列为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工作,正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利用惠农补贴政策更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 2024年我市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机械5500台,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505万元,受益农户达5097户;二是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培育工作,目前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75家;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在牛羊等草食性动物家畜规模较大、秸秆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大力提升秸秆饲料化供给能力。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平坝和缓坡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在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推广就地轻简化秸秆堆沤熟、腐熟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在汉滨区、旬阳市、恒口示范区等区域推广秸秆基料化运用,推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质增效。2024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妥善解决秸秆问题,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与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关切和有力监督!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做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关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疏堵结合”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处理秸秆的实际困难。也期盼在您的继续关心支持下,共同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秸秆治理新路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