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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

    名称 关于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
    编号 321 领衔代表 郭九余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日期 2025-02-27 发布日期 2025-08-22
    正文

    南五味子名称源于《本草纲目》,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中草药,它不仅在中医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而且在民间也被作为食品配料或直接食用,用以养生保健。南五味子在陕西境内主要分布在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每到夏秋季节,当地百姓便去采摘五味子,既当野果吃,又当药材卖,成为当地百姓重要的经济来源。

    在中国及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五味子也常常被加入到各种饮品和甜品中,如五味子茶、五味子酒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小吃。这些传统食谱不仅反映了人们对五味子味道的喜爱,同时也体现了其潜在的健康益处。早在上世纪 60 年代,陕西陇州酒厂,就已经研发和生产五味子果酒,被当地百姓称为保健型饮料酒。经过几十年发展,陇县出产的五味子果酒,在 1992 年荣获了“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从此,名声大噪。上世纪八十年代,汉中佛坪、留坝,安康旬阳、宁陕、紫阳、镇坪等地乡镇企业均有生产五味子果酒、五味子饮料,深受群众喜欢,一时间产销两旺。后在 2006 年前后,随着药食同源概念传开并加强监管后,这些五味子果酒及饮料都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些立足农村的乡镇食品企业也因手续概念模糊不清、转型不及时而陆续倒闭。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南五味子作为功能性食品原料的需求逐渐增加。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地方标准,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消费者的信任度和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还将为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新的活力。

    建议市卫健委尽快向省卫健委汇报,组织专家进行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论证,参照平利绞股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方式,制定发布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从而促进南五味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签发人:罗云忠
    安市监函〔2025〕27 1号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复函

    郭九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第 3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南五味子的归属及食用历史传承
    南五味子是木兰科植物华中五味子的干燥成熟果实,收录于《药典》(2020版)第一部,名称源于《本草纲目》,是一种
    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中草药,它不仅在中医领域有着广泛的应
    用,而且在民间也被作为食品配料或直接食用,用以养生保健。
    随着大健康的理念不断提高,南五味子作为功能性食品原料的需求逐渐增加。由于缺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消费者的信任度和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仅有助于规范市
    —1
    —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还将为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注入
    新的活力。
    二、制定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可行性操作
    南五味子列入国家药典,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不属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不在陕西省卫健委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为推动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首先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南五味子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待南五味子进入《目录》后,完全符合省卫健委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也可参照借鉴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61/0019-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平利绞股蓝》(省卫健委2019年 3月 14 日发布)的制定过程,由石泉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南五味子科研论证,起草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向省卫健委提出立项申请,立项通过后即可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完成制定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支持标准制定。
    三、DBS61/0019-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平利绞股蓝》制定过程
    平利县为发展绞股蓝产业,由平利县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原县茶业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县卫健委(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陕西科技大学共同推进。首先开展平利绞股蓝毒理、药理分析,取得可以食用的临床证明,然后由县卫健委通过市、省卫健委向国家卫健委申报,经国家卫健委论证后,—2—下达准予立项批复,最后平利县组织标准起草专业团队,开展标
    准起草、立项申报、制定发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石泉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南五味子相关标准研究,待标准出台后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向市卫健委通报,提出完善建议,不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促进南五味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6 月 25 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黎
    安卫函〔2025〕132号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复函

    郭九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第32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主动汇报,积极推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的基本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等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二)南五味子基本情况。南五味子是木兰科植物华中五味子的干燥成熟果实。收录于《中国药典》(2020版)第一部,未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三)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情况。2011年以来,陕西省共发布了富平柿饼生产卫生规范等3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中安康市申报立项的平利绞股蓝、魔芋制品、白河光皮木瓜3项地方标准获批。为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建议答复

    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向省卫健委汇报,请求组织专家进行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论证,省卫健委建议先申请将南五味子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目录后再提交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经研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南五味子已载入《中国药典》,属于中药材,目前尚未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目录,因此暂无法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委持续做好向省卫健委汇报,积极推动南五味子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待纳入目录后,再按程序提交南五味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积极推动南五味子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促进南五味子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药物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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