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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陕西境内)站前工程KYZQ-3标段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5-27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10:10
来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概述 岚皋县林业局报来的《关于安康至重庆高铁(陕西段)KYZQ-3标段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查意见》(岚林字〔2025〕18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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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县林业局报来的《关于安康至重庆高铁(陕西段)KYZQ-3标段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查意见》(岚林字〔2025〕18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陕西境内)站前工程KYZQ-3标段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临时占用岚皋县城关镇耳扒村集体林地0.2956公顷、梨树村集体林地0.0148公顷、茅坪村集体林地0.1934公顷、四坪社区集体林地0.1860公顷、永丰村集体林地0.0727公顷,滔河镇车坪村集体林地1.0441公顷,佐龙镇长春村集体林地0.0297公顷;所申请的“13改弃渣场”扩容临时占用蔺河镇茶园村集体林地3.6137公顷,超出《隧道弃渣拟扩容意见书》等设计变更批复文件批准范围(40亩,合2.6667公顷),故同意该弃渣场扩容临时占用该镇该村集体林地2.6667公顷。以上临时占用林地合计4.5030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贰年)。
  二、你单位要确保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及经营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未取得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用林地。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植被恢复。若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
  四、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岚皋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占用林地的监管和到期回收工作,监督植被恢复到位。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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