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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配置规划建设的提案
    编号 第7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显放 签发日期 2025-06-26 10:12 发布日期 2025-06-26 14:06 类别 B类
    正文
      随着新能源汽车日益受到大众青睐,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行购车补贴政策,推动了大量新能源汽车进入市场,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于选择新能源汽车作为出行工具。然而,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却未能跟上步伐,出现了“充电难”的问题,形成了所谓的“充电盲区”。这些问题给新能源汽车车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与积极性。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猛增长,充电桩的数量却未能与之匹配,导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7163辆,而截至2024年8月,安康市区(不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却不足600个,这一数字远低于实际需求。加之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间较长,现有的充电桩数量更是难以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给车主带来了诸多不便。
    建议:
      一、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性和系统性规划,形成全面、协调且高效的统一布局方案。在规划中,应特别关注偏远区域和新能源汽车热点区域的充电桩建设。通过优化布局方案,实现充电桩在城乡、区域间的均衡分布,减少车主在寻找充电桩时的困难,提升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体验和普及进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变化,充电桩布局方案也应随之调整,定期对充电桩布局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充电桩建设始终与市场需求保持同步。
      二、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配置纳入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规划的强制要求中,确保每个新建或改造的大规模住宅小区都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充电桩的布局应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等高频使用区域设置充电桩,同时确保充电桩与居民楼、道路等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安全隐患。
    回复
    民进安康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配置规划建设的提案》(第7号)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各地“新基建”的发力重点和方向,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局在项目审批、规划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配合市住建局编制完成了《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该规划结合新能源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量,对中心城区停车场位置进行空间落位,同时明确了近期和远期建设时序,该规划经2022年第一次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为中心城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做好项目配建工作。依据《安康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按照15%比例设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老旧小区改造按扩建、新建的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数量应不少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30%。我局在项目规划审查时,将充电设施配建作为审批要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配建。目前中心城市已在火车站、滨江大道、大桥北头广场、江南公交总站等多个停车场配建汽车充电桩设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全覆盖。 
      最后,衷心感谢民进安康市委会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请对我局工作多指导,多批评,多监督,同时也请您多加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政策,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自然资源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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