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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进一步增加安康市生态补偿的建议
    编号 第249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向诗兵 签发日期 2025-06-26 11:06 发布日期 2025-06-26 11:06 类别 A类
    正文
      一、背景
      安康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承担着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安康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安康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二、建议
      1.争取中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积极争取将安康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安康市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弥补生态保护成本。
      争取省级财政设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康市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生态移民搬迁等方面。
      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受益地区与安康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人才交流等方式,对安康市进行生态补偿。
      2.创新生态补偿方式
      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等,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
      探索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机制,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加生态补偿收入。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基金。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等方式,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
      3.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
      4.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生态补偿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生态补偿政策,支持生态补偿工作。
      推广生态保护先进典型。宣传生态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预期效益
      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可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有利于促进安康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弥补生态保护成本,促进安康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有利于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加强安康市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
      四、结语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安康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创新生态补偿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回复
    刘孝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安康市生态补偿的建议》(第249号)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为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安康市面临着生态保护任务重与经济受政策约束发展路子窄的双重压力,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安康市生态补偿”相关建议,也是我们一直以来工作的重点。
     一、争取中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局也一直努力积极争取中省生态补偿资金。一是在纵向生态补偿资金方面。根据《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我局对标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任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以考核排名全省前列的优秀成绩获得省级下达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22年以来,我市争取到位纵向综合生态补偿1.36亿元。该资金下达后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县域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厂(站)运维、农村环境整治、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是保障县级环保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保护和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横向生态补偿转移机制方面。尚未建立系统的补偿机制,目前仅有天津市对我市实施了对口帮扶,近三年来,津陕对口协作资金中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共1.6亿元(2022年0.53亿元、2023年0.54亿元、2024年0.53亿元)。近年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财政部汇报请求加大对安康市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一种创新性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目的是通过建立收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直接的、市场化的协商补偿关系,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中“成本与收益分离”的难题,激励保护行为,促进区域公平和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当前安康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尚在探索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向市政府的汇报和发改部门对接,请求其进一步对上汇报沟通,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对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地区进行补偿。
      二、积极探索创新生态补偿方式
      近年来,我局紧盯中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导向,尝试探索争取更多方式的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政策,用于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谋划EOD项目。EOD模式是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为“出发点”,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的项目,所使用资金为社会资本的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是促进生态环保融资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包装申报EOD项目7个,其中恒口EOD项目已启动建设;石泉EOD项目、白河EOD项目进入启动建设前期准备阶段,正在与资本方洽谈项目;4个EOD项目正在加快规划等前期手续谋划阶段。二是配合建立更多方式补偿机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部门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配合市财政对现有生态补偿标准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结合安康市生态保护实际,积极向上级财政汇报对接,争取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资源保护补偿等各类生态补偿标准,为我市争取更多方式的生态补偿。
     三、加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监管
      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文件下达省级纵向生态保护资金,资金预算经市财政下达到县(区)财政,由县(区)统筹安排使用补偿资金。《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陕财办资环〔2022〕72号)明确了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和范围。我局对下达的纵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月调度、督导检查等制度,每年3月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掌握生态补偿支出使用情况,保障生态补偿资金切实用于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大力挖掘经验做法、特色亮点,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共识。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2023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3次,组织新闻媒体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环保宣传活动4次,全年在各类党报党刊、一网两微等新媒体推送安康环保信息1100余次,2024年成功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陕西主场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六五环境日陕西主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陕西省生态文化创作大赛成果展演活动,配合开展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十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全面展示安康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二是推广生态保护先进典型。2023年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文明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首次命名了安康市十大生态环境卫士、十大环保志愿者、十大公众参与案例,得到广泛好评。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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