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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非遗汉调二黄传承场馆建设的提案
    编号 第234号 办理部门 汉滨区人民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向诗兵 签发日期 2025-06-11 21:20 发布日期 2025-06-11 21:20 类别 A类
    正文
     一、案由
      安康汉调二黄,简称汉剧,自明代万历年间传承至今,已走过四百余载岁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它对中华戏曲的丰富与发展,以及地域文化的繁荣兴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陕南安康地区极具影响力且广泛流传的大型地方戏曲剧种,汉调二黄不仅是国粹京剧声腔的重要源头之一,更于200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明珠,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中占据着关键地位。
      然而,当前汉调二黄的传承面临严峻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便是缺乏专门的传承场馆。这一现状致使各类传承活动难以实现规范化、体系化开展。由于没有固定的传承场所,汉调二黄的展示、教学与交流活动缺乏稳定平台支撑。年轻一代渴望深入了解、学习汉调二黄,却常常陷入无处可寻、无处可学的困境,严重制约了汉调二黄的传承与发展,使这一珍贵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传承之路布满荆棘,举步维艰。传承和保护汉调二黄,建设传承场馆迫在眉睫,这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地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意义重大。
      二、案据
      (一)现状与问题
      1.汉调二黄专属剧院荒废位于主城区(红旗小学对面)的原汉江大剧院,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多年来,该剧院历经83年洪水、5·12地震等地质灾害的侵袭,尽管经过数次加固,但仍出现墙体开裂、部分主体下沉等严重问题。2021年,市住建局邀请省级鉴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结果判定为D级危房。此后,从业人员被迫撤离,剧院自此荒废。
      2.专业传承院团无固定场地:安康汉调二黄研究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传承汉调二黄的专业院团,于2021年底在市区相关部门协调下,临时租用安康汉江大剧院(江北)部分场地作为艺术生产场地,年租金高达52万元。这意味着专业院团至今尚无专属传承场地,不利于汉调二黄的长期稳定传承。
      3.租用场地难以满足传承发展需求:每年52万元的租金给当地财政带来较大压力,不可避免地压缩了专业院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创作排演新戏等艺术生产活动的资金。
      此外,长期租用场地不利于汉调二黄艺术相关实物和资料的收藏、展示,排练场地的规模和设施也无法满足戏曲剧目排练的实际需求。而且,汉江大剧院(江北)由聚橙院线商业化运营,专业院团开展常态化文化惠民演出的成本高昂,难以持续开展相关活动。
      (二)负面影响
      原安康汉江大剧院(红旗小学对面)荒废至今,因年久失修,建筑破败不堪,给群众留下了汉调二黄逐渐没落、衰败的负面印象。汉调二黄在安康全市县区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在老城区深受民众喜爱。文化源于人民、服务人民,传统文化需要扎根于群众之中。但由于传承场馆缺失,汉调二黄在群众中的普及、传播与发展受到极大阻碍,难以充分发挥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地方文化认同的重要作用。
      三、具体建议
      1.科学规划场馆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应紧密结合安康当地非遗特色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对汉调二黄专属场馆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可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文化资源分布、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在原址进行重建,或审慎选择适宜的新址进行建设,确保场馆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汉调二黄传承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
      2.明确场馆运营主体:专业场馆建成后,应交付给专业院团——安康汉调二黄研究院进行进驻运营管理,确保场馆资源完全用于汉调二黄的研究、传承、保护与发展工作。通过专业院团的运营,提升场馆的使用效率和传承效果,促进汉调二黄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级非遗文艺院团场馆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汉调二黄传承场馆建设专项基金,并建立逐年递增的投入机制,保障场馆建设资金稳定。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场馆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4.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汉调二黄传承场馆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参与其中,对在场馆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安康汉调二黄专属场馆建设对于安康非遗文化保护传承、推动地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至关重要。希望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场馆建设工作,为汉调二黄事业的蓬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让这一古老的戏曲艺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回复
    马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非遗汉调二黄传承场馆建设的提案》(第2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汉调二黄专属剧院荒废、专业传承院团无固定场地、租用场地难以满足传承发展需求这3大问题,区委、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汉调二黄保护传承专项工作组,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细化分解14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资金保障和完成时限,系统推进保护传承工作。针对汉调二黄场馆建设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一是将国江源小区A17-A19号楼部分房屋划拨汉调二黄研究院使用,其中,A19号楼一、二层作为排练场地,A17、A18号楼作为办公用房;二是区财政按照“厉行节约、实用高效”原则保障临时过渡场所改造经费,力争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和搬迁;三是在解决过渡用房的同时,结合西关片区开发,将汉调二黄研究院办公场所和戏曲生产场地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建设。
      为扎实推进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工作,汉滨区文旅广电局牵头编制《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发展实施方案》,对未来5年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规划,聚焦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关键环节细化措施,设立区级财政专项经费,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并将戏曲排练演出场地改造纳入院团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实。
      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按照《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按年度推进落实,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汉调二黄传承保护工作高质发展。
      感谢您对汉滨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跟踪落实,及时向您反馈进展。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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