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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恒口示范区建设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的建议
    编号 第169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邱德刚 签发日期 2025-08-25 23:06 发布日期 2025-08-25 23:06 类别 B类
    正文
      恒口示范区建设室内体育场馆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满足居民健身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恒口示范区居民对健康和健身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室外运动易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室内体育场馆能为居民提供全年无休、不受恶劣天气干扰的运动空间,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如篮球、羽毛球、健身操等,有助于提高居民身体素质。
      2.推动体育事业发展
      室内体育场馆是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基础条件。建设室内体育场馆能够吸引更多高水平体育赛事和专业体育培训活动落地恒口示范区,为当地培养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的普及和提高,提升恒口示范区在体育领域的影响力。
      3.促进文化交流
      体育活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室内体育场馆可以成为恒口示范区与其他地区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通过举办体育赛事和文化活动,吸引各地运动员、观众和文化团体前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4.完善城市功能
      室内体育场馆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能够完善恒口示范区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
      5.带动经济发展
      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体育用品销售、健身培训、餐饮、住宿等。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还能吸引大量人流,刺激消费,为恒口示范区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实施方案建议:
      1.开展调研:组织专业团队对恒口示范区的人口结构、体育需求、现有体育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调研,为场馆规划选址提供数据支持。
      2.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制定室内体育场馆建设的具体方案,包括场馆规模、功能布局、建设标准等。
      3.落实资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争取专项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发行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回复
    王超、陈冀、朱海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恒口示范区建设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的提案》(第16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恒口示范区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设室内体育场馆的建议,对于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健身需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体育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年以来,已建成月滨健走步道、越岭关建设步道等2条步道,恒河村等5个社会足球场;在建凤凰社区小型体育公园(投资220万元);购置8个社区健身设备(投资21万元);已申报东红社区小型健身中心(210万元)、马鞍寨登山步道(1260万元)等项目。
      结合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我区正积极推进“恒口示范区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包装工作。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5亩,总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拟建设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地下停车场及室外运动场等,配套完善体育设施设备,建成后将成为辖区规模最大、设施最全的综合体育场馆,可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及体育赛事举办条件。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的科研论证阶段,下一步将加快工作衔接,争取项目早日落实落地。
      您提出的建议与当前工作规划高度契合,我们将充分吸纳建议内容,在项目设计中重点考虑功能布局、群众需求匹配等问题,确保场馆建成后发挥最大效益。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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