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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我市加快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 | ||||||
| 编号 | 第69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燕卫东 | 签发日期 | 2026-01-11 13:19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13:17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一、建议背景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一日三餐不仅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还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调查显示,在养老服务中,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需求强烈,解决好“做饭难”“吃饭难”是关乎老年人幸福的“关键小事”。据统计,安康市60岁及以上人口52.31万人,占比20.98%,位列全省第六;65岁及以上人口37.24万人,占比14.94%,位列全省第五,相关数据远远高于国际通用的老龄化标准(60岁以上10%,或65岁以上7%),表明我市已提前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小饭碗”装着大民生,如何让老人们能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开设社区食堂,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实惠、便利、营养的助餐服务,不仅可以解决老年人的现实问题,也可以减轻子女照料的负担,又可以增加就业创业岗位,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二、问题分析
养老涉及千家万户,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具有公益属性的社区食堂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茁壮生长。据了解,目前我市(含县区市)有185个社区申报建立社区食堂,实际运营有63个,其中安康中心城区有8个;此外,全市能提供配餐助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50家,培育老年配餐助餐的企业6家,约3万人享受过配餐助餐服务。但总体数量偏少,也普遍面临着场地小、服务受限制、运营不理想以及消防、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客观存在着以下矛盾:
一是社区食堂“福利与保障”错位。助餐作为一种兜底性的养老方式,以实现解决吃饭难的保障目标,不能视为福利性的任务。但在运行中,不少就餐者抱着“吃便宜饭”的心态来就餐,而真正需要助餐服务的老年群体却没有覆盖到。
二是社区食堂“公益性与营利性”纠葛。目前,社区食堂一般以“社区提供场所,引入第三方加政府补贴”的方式来保障运转,政府补贴重社会公益性,而市场主体重营利性。由于就餐规模受限制,市场主体则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能否拓展经营的纠结,政府也面临着哪些该补以及怎么补的问题,解决不好容易挫伤第三方的积极性。
三是社区食堂需求的“城乡差异性”。从现实来看,农村老人关注助餐、态度积极的状况高于城市老人,根源在于城市老龄化低、社保更坚实,社会服务多元化、可选择余地大等导致了助餐的要求相对较弱,而农村老龄化程度高、社保力量弱、居住分散,老人助餐的需求比较强。
三、意见建议
聚焦民生保障,将人民急难愁盼作为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把解决好老人吃饭问题作为切入点,办好社区“小食堂”,做实民生“大文章”。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分类施策。强化政府主导,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加大对社区食堂的政策补贴和政策倾斜力度,对设置规范、就餐人数多、运营时间长、评价水平高的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尤其重视对社区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暖、气等执行居民价格。要突出“一切以方便老年人为主”的服务宗旨,坚持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范畴中合理布局,对于岁数越大的老年人给予更大力度的优惠。同时要重视推动有条件的社区中养老机构、党群服务中心增设老年助餐设施,鼓励餐饮企业在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面向社会开放拓展老年助餐服务。
(二)多方支持、多元合作、多措监管。积极探索“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送餐入户”或集中送餐等模式,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助用餐和送餐服务。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构建从“采购”到“配餐”、从“前厅”到“后厨”的全供应链食品安全网,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
(三)关注农村、惠民为主、孝义为先。针对农村老龄化、空巢率高、低收入等的实际,基层党委政府要坚持“政府搭台、村居承办、居民互助、个人自愿、社会参与”为原则,因地制宜,把农村“幸福食堂”嵌入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中,确保农村“幸福食堂”办的成、办的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把“父母吃饭、子女买单”作为开展“孝老爱亲”评选的重要依据,让外出务工的子女充分认识到,实现家里留守老人的助餐是养老的第一要务,通过各方努力,解决好农村留守、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的吃饭问题,让老年人就近吃得饱、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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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张卫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快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年助餐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关心关注的加快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主动谋划、积极推进,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助餐需求。
一是用好用活助餐政策。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先后发放老年助餐服务补贴502万元,惠及老年助餐服务点位185个,并确保相关补贴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助餐服务站点。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设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政策,并指导县(市、区)探索差异化补助政策,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着力解决老年人“吃不上饭”问题,坚决防止“福利泛化”。
二是积极探索助餐模式。一方面,我们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必须功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了一批老年助餐服务点,并支持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服务广大老年人。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定点就餐、上门送餐等方式,拓展“线上订餐+线下配送”服务,努力让老年人方便快捷、就地就近解决“吃饭难”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在安康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县城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省人大调研组、市委武文罡书记、市人大王彪主任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调研后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中国老年报》以“为老年人铺就幸福安康之路”为题刊载我市经验做法。
三是广泛汇聚助餐合力。我们广泛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工作,鼓励企业投资养老助餐点的建设和发展,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助餐点的运营和管理。比如,支持安康市康乐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汉滨区关庙镇文化村助餐点,相关做法被省市媒体深度报道;支持岚皋县洪福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号房湾居家养老共享餐厅,相关经验模式被推荐到民政部作为老年助餐典型案例等等,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同时,我们结合孝义善举培育工程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教育老年人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引导群众积极开展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搭伙等方式,灵活多样解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经验被《人民日报》内参和新华社《内参选编》刊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各方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让广大老年人“暖胃”更“暖心”。同时,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安康养老事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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