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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
    编号 第144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毅 签发日期 2025-07-02 14:44 发布日期 2025-07-02 14:44 类别 A类
    正文
      良好的交通秩序关系到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旅游和居住。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现就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城市交通秩序现状及问题
      1.交通拥堵日益严重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交通拥堵已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早晚高峰时段,主要道路和学校周边道路通行速度缓慢,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能源,也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部分驾驶员和行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机动车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载人、不正确佩戴头盔问题反弹,各类车辆占用右转车道、违规超车习以为常;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据观察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涉及居民,也包括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影响了交通秩序,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3.交通设施不完善
      一些交通设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例如,道路标识不清晰、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或未设置、停车位不足等。这些问题给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困扰,也影响了交通秩序的顺畅。
      二、具体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
      (1)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2)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严格驾驶证考试和审验制度,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规行为
      (1)增加交通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主要道路和路口的巡逻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规行为。
      (2)加大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严重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规行为,也要进行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营公司的管理。
      (4)常态化定期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回复
    王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提案,紧扣当前城市治理中的难点和群众关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城区交通环境治理工作,围绕工作职能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摊贩入市,还路于民。结合群众需求和果蔬上市旺季,局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新增翠屏路、马坡岭、白庙巷、滨江路、高井路等7个临时过渡市场,新增摊位2000余个,劝导流动摊贩入行归市、还路于民。纠治处置出店占道经营1.2万余人次、规范流动摊贩1.5万余人次。
      二是建强基础设施,劝导规范。先后在中心城区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619个,施划城市道路45条、“三车”停放位6万余个、道路停车泊位2854个,安装人行道物理隔离桩1.8万余个、护栏15处4500余米。同时,落实门前四包和一街四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引导市民群众规范有序停放,缓堵保畅。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高效整治。协同交警、运管部门对违规设置停车场(位)、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乱象开展集中巡查执法,劝导“三车”违停违法行为8700余人次,拖移处罚违法停放3600余辆,城区的街容街貌和车辆停放秩序有了大幅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结合您的建议,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常态纠治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三车停放治理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全力提升城区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为缓堵保畅和群众出行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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