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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取缔安康市各县区路边停车位收取费用的提案 | ||||||
| 编号 | 第193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王 毅 | 签发日期 | 2025-06-09 14:47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14:47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案由:
随着安康城市(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涌入城市(镇),随之而来的车辆停靠问题也日益显现。安康市区、各县区纷纷建设地下或路面停车场,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的问题。于是,安康市区、各县区的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在道路两边规划停车位。这种措施,的确解决了车主临时停车难的问题,也缓解了道路拥堵的现象。但是,路边停车位按停车时长收取费用的措施,却显现出很多问题。 案据: 一、部分市区、县区的部分路段路边停车位收取费用过高,车主难以承受。据笔者调研,一般的路边停车位按每小时2元计费,而有些路边停车位却按每小时3元、4元计费。 二、路边停车位收取费用的单位五花八门,显示的收费单位既不是交管部门,也不是城管部门,而是某某科技公司,某某文化产业公司,这不能不使车主产生质疑。 三、过高或不合理的停车费用会引发市民不满,造成社会矛盾。 四、路边停车位的费用收取会影响安康的城市形象和商业活动。 五、路边停车位的费用收取会直接影响安康的旅游大环境。 建议: 按道理讲,安康市区、各县区公共道路上的停车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合法行为,此类收费旨在维护交通秩序,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但是,针对安康没有大的工业产业、完全依赖生态旅游的发展态势,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到安康旅游,为了安康市场环境的更大优化,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取缔安康市区、各县区路边停车位的费用收取。 二、安康市区、各县区的交管部门、城管部门积极规划,大力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 三、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更多地规划路边免费停车位。 四、在节假日期间,免费开放各个政府部门的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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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舒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安康市各县区路边停车位收取费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缔安康市区、各县区路边停车位的费用收取的建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六条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管理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有偿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项目。利用市政公共资源从事面向公众的经营活动并收取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二、关于规划路边免费停车位的建议。近年来,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我局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道路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共施划34条路,道路泊车位2344个,其中全天泊车位2023个、夜间泊车位318个,即停即走泊车位3个,缓解停车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其他各县区也在符合条件的72条道路施划泊车位4890个。 三、节假日免费开放各个政府部门的停车场。2023年市旅发委办、市创文办、市城管委办下发了《安康中心城区休息日向社会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工作方案》,中心城区在节假日期间,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26家市区单位内部停车场1100个泊位,旬阳市、石泉县、岚皋县、紫阳县、汉阴县、平利县、宁陕县、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等县区也相继实施该惠民政策,节假日期间共计免费开放167家机关单位停车场7464个泊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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