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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加强安康城区部分路段“僵尸车”清理的建议 | ||||||
| 编号 | 第236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王 毅 | 签发日期 | 2025-07-01 14:52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14:52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近年来随着安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不断深入,安康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得到了有效提升。但在安康城区的部分路段,特别是一些背街小巷和偏僻路段,存在一些长期停靠路边的“僵尸车”,例如在欢喜岭路水景湾路段就有部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此类车辆有的遮盖着篷布,有的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尘土,有的破烂而陈旧,不仅挤占了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降低了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也影响了安康城市的形象。为此建议市城管部门与市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对城区路段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并建立有效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确保城市道路公共资源不被挤占,让安康城市道路更为畅通,让安康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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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马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康城区部分路段“僵尸车”清理的建议》(第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执法人员对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对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排查清理。登记停放地点、品牌类型等信息,做到“不漏一街、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开展摸排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共发现废弃汽车21辆,联合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拖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废旧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社区、商场超市、学校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进行宣传讲解,向居民讲解废旧汽车长期停放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存在安全隐患等危害,引导车主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自行清理废旧汽车。截止目前宣传讲解50余人次。 (三)多方联动,共促整治。积极与公安、交通、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违规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废旧汽车进行清理整治;与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辖区内废旧汽车的相关情况,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参与联合执法3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新增废旧汽车问题,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持续加大对废旧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更多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完善废旧汽车信息查询和共享机制,提高车辆排查和处置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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