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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科普促进健康安康建设的建议
    编号 第17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谢成彦 签发日期 2025-07-11 15:33 发布日期 2025-07-11 15:33 类别 B类
    正文
      健康科普工作是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建设健康安康的重要途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陕西省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陕西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陕健建字〔2020〕1号)、《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安发〔2018〕11号)精神,决定实施健康安康行动。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安康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健康科普工作在提升公众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促进健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健康科普工作,能够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能够提高居民对疾病的预防意识,降低疾病发生率。能够提高公众对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健康科普的良好氛围。
      安康近年来在健康科普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健康科普资源分布不均,优质健康科普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健康科普服务能力较弱。二是科普内容不够丰富,现有的健康科普内容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三是健康科普方式方法缺乏多样性,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健康科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四是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缺乏专业的健康科普人才,科普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待加强。
      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我市健康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由市卫健部门牵头,联合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形成健康科普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健康科普常态化开展。
     2.加大健康科普资源投入。建议把健康科普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健康科普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加大健康科普资源的投入和支持。
      3.丰富健康科普内容和形式。结合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发多样化的健康科普内容,在我市重点区域设立健康科普馆,通过开通线上健康科普专栏、发布健康科普小视频、举办健康科普进社区(进课堂、进单位、进企业)、举办健康科普知识竞赛、健康生活方式挑战赛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提升健康科普效果,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认知度。
      4.加强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整合我市健康科普资源,建立我市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加强健康科普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健康科普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建立有效的健康科普效果评估机制,推进我市健康科普工作不断提升质效。
    回复 农工党安康市委会: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健康安康建设及健康科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科普促进健康安康建设的建议》(第17号)对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健康安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对照健康安康建设相关任务指标,想方设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支持保障机制,有效推动健康安康建设工作持续上台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中省资金拨付。2024年市财政共下拨中、省卫生健康方面专项资金58986.2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发展、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安康建设,持续夯实健康安康建设工作基础,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资金保障渠道。
     (二)落实本级资金保障。2024年市本级财政在健康安康行动各项目领域共投入预算资金约2387.76万元,涉及8项重大行动领域和20个具体项目。分别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领域的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治经费10万元、健康人群硒水平调查与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经费30万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领域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经费2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14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101.095万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领域的中医研究推广经费15万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领域的孕产妇保健项目经费42万元、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经费10万元、婚前免费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67.1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100万元;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领域的职业病防治经费30万元、保健对象年度健康体检经费30万元、突发性疾病防治工作经费30万元;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领域的老龄健康业务经费15万元、医养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72万元、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市级配套1601.56万元;传染病防控行动领域的儿童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经费30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10万元;地方病防控行动领域的地方病防治经费29万元。
      (三)完善支持保障机制。我局在做好资金保障和落实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同卫健部门完成《安康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有关文件》、《安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安康市提升精神疾病诊疗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等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近几年来各级财政对健康安康建设方面的投入在不断加大,但离健康安康总体规划目标和发展建设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因安康财力紧张,近几年又进入还债高峰期,且“三保”压力巨大。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安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13号)、健康安康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安康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安健发〔2020〕1号)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在市健康安康建设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梳理和跟进中省相关支持政策,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最大努力保障健康科普及健康安康建设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健康安康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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