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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请求支持瀛湖瀛屏路改建工程的提案
    编号 第346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尹正涛 签发日期 2025-07-29 17:09 发布日期 2025-07-29 17:09 类别 C类
    正文
      背景:瀛湖景区翠屏岛路(后称瀛屏路)是瀛湖景区南入口的必经之路,也是唯一一条车辆可以通达景区的必经之路。近年来,随着瀛湖景区接待游客特别是自驾游客的不断增多,特别是节假日旅游高峰期间,景区道路狭窄导致车辆拥堵的不好旅游体验直接影响景区和安康的形象和美誉度。为提升景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环境质量,推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高景区旅游承载能力,急需拓宽改建瀛屏路。
      现状:瀛屏路全长3.14米,起点为G211国道 K065+350处(翠屏岛山门),终点为K3+128与豆腐崖垭子停车场(翠屏岛停车场),路基宽4米,翠屏岛停车场现有现有停车位60余个,游客车流量较大时,翠屏岛路一侧被迫成为停车区域,虽然交警、干部站岗疏导,但单边通行导致的进出拥堵仍然严重影响游客旅游体验,造成大量的负面影响。
      为改善瀛湖景区翠屏岛对外连接道路交通状况,2020年,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瀛屏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基础〔2020〕315号),实施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瀛屏路改建工程项目。该项目道路全长3138米,其中新建大桥110米/1座,涵洞11道,平面交叉15处。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工程估算总投资4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68万元。
      经市交通设计院规划设计,将平交改路部分用地面积补充后,设计总用地面积87.4125亩(其中:新增64.788亩,原有道路22.6245亩),实际需征收土地83.22亩。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于2021年3月8日在湖心村村委会召开了征地拆迁动员会,2021年3月9日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已征收土地76.9085亩,拆迁31.35平方米,涉及瀛湖镇桥兴村、洞桥村农户共50户,除6户全部兑付外,其余44户每户按照60%的资金兑付,兑付资金213.8万元。还有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16.4万元未补偿到位,项目仅完成一期110米大桥的建设。
      存在困难:由于瀛湖生态旅游区为市财政经费预算单位,无任何其他收入来源,无法解决项目配套资金,导致项目无法申报。
      建议:市政府专题研究,协调解决瀛屏路改建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来源,并支持项目申报。
    回复
    冯尚斌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瀛湖瀛屏路改建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瀛湖生态旅游区位于我市核心位置,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具有极佳的开发前景,是我市休闲、康养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亦是汉江航运交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近年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安康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紧扣干线路网升级、农村公路提等、水路交通建设等重点,全力支持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包括支持在瀛湖辖区实施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2条16.4公里、通村联网路4条12.5公里,支持瀛湖生态旅游区实施瀛湖流水港进出港趸船、瀛湖玉岚轮渡码头、瀛湖库区清泉村彭家梁客运停靠点等项目。同时我局积极向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申报,瀛湖至金螺岛水上航线已列为部级精品旅游航线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局还将按照“先通后畅,逐步提升”的原则,积极推动瀛湖景区主要道路S318瀛湖至洞河段公路改建项目,目前我局已支持汉滨区启动实施清凉关至流水东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规模30公里,总投资约8100万元,力争2025年三季度开工建设。瀛湖至清凉关段和紫阳许家沟至洞河段提升改造已纳入陕西省“十五五”公路建设规划普通省道改建工程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以上项目的实施,将对瀛湖旅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您提出支持瀛湖瀛屏路改建提升的建议比较中肯,该项目确有实施的必要,项目前期也完成工可编制并获得发改委批复,但由于自筹资金压力太大而未进一步推进。由于瀛屏路目前为农村公路(路线编码为CQ01610902),按照中省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项目申报也必须自下而上由县区进行申报,市级进行审核后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项目计划,农村公路建设无法由市级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申报。为争取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我局建议一是转变思路创新建设模式,在现有“中省补助加地方自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牵头+政府配合+整合资源资产”运作模式,加强与相关国企的沟通联系,积极牵线搭桥,争取县区政府与国有企业与达成合作,利用国企融资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共同发力解决资金难题。二是我局将继续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力争省厅在“十五五”期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或对陕南山区进行倾斜支持,尽量降低地方自筹比例。三是可由瀛湖生态旅游区报请市政府进行专题研究,争取市旅游、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瀛屏路项目自筹资金问题。如瀛湖生态旅游区确定进行项目申报,我局将按照农村公路每公里160万元的最高补助标准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项目建设计划,同时也请您等委员积极向上呼吁,共同争取上级对我市交通发展的倾斜扶持。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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