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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整合资源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建议 | ||||||
| 编号 | 第154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王 黎 | 签发日期 | 2025-06-19 18:02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18:02 | 类别 | B类 |
| 正文 |
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是帮助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解放家庭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
安康市现有持证残疾人13.11万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6.05万人,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46.1%,有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2万人左右,其中农村重度失能半失能残疾人3000余人。这部分残疾人由于残疾程度重、自理能力弱、健康状况差,一个人拖住甚至拖垮一个家庭,给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困扰,极易造成整个家庭返贫。目前,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严重滞后,体系不健全,集中托养无机构、无场所、经费不足,对有需求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稳定期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主要由县(市区)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上门服务,此方式只能缓解残疾人家庭一时之需,不能将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完全解放出来,从事生产劳动,就业创收。
《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要求“支持具备照护服务条件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承接寄宿制等残疾人托养服务”,《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协调相关部门利用农村幸福院、卫生院等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建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敬老院、互助幸福院、卫生院等闲置公共资产,不断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服务范围,真正实现“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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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王怀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和照护服务,持续推进康复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建设。强化全市康复医疗和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硬件建设和改造。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均设置了康复科或康复中心,添置更新了一大批设备和设施,充分使用理疗、中医针灸、功能锻练等各种方法,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绝大部分中心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残疾康复服务,专业康复治疗服务可及性大幅升高。与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合作,在我市设置医疗延伸点2个,年度专业服务儿童脑病患者近500人。建设公立精神医院2家,民办精神专科医院5家,二级综合医院均设置了精神专科门诊,我市收治精神病患者及精神残疾患者的能力大为提高,精神病康复医疗的条件大为改善。针对重度残疾人在内的失能人群康复托养问题,我委组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为养老机构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指导市中医医院、电建安康医院积极筹建老年医院,石泉县中医医院投入9508万元开展老年医院改造,增加残疾人康复托养床位。
在强化康复能力的同时,积极通过医疗手段减少残疾人数量。一是做好各类畸残康复治疗工作。多年以来,我委会同市残联先后组织实施了“白内障复明工程”,进一步广泛开展屈光手术,每年为全市近4000例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不仅让白内障患者看得见还能看得清。同时,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救治能力,强化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建设,减少减轻致残率,每年完成肢残手术近200余例。二是积极做好畸残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认真抓好妇幼保健工作,完善了市县镇村儿童保健网络,开展先天性疾病筛查,努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及致畸致残率;建立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了艾滋病、结核、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尽最大可能减少疾病致畸致残的发生。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认真落实《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利用现有镇卫生院富余的床位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同时,加大康复医院、老年病院建设力度,增加承接残疾人托养床位,不断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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