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政协提案 > 正文内容
    标题 关于医保支持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
    编号 第164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黎 签发日期 2025-05-12 17:56 发布日期 2025-05-12 18:14 类别 B类
    正文
     案由:
      安康已经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要求试验区建设要解放思想、敢于尝试,高位推进试验区建设,突出试验区建设改革味,要实现老百姓、医院、企业多方有获得感。目前,安康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不强,辐射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乏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未考虑中医药参与等,都是制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因素,不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
      案据:
      1.全市目前全面开放诊疗业务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共26家,其中中医医院机构11家。2024年医疗业务总收入为42.10亿元,较上一年度减少5.4%。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为12.15亿元,较上一年度减少6.0%,中医药饮片及院内制剂临床应用基本停滞不前。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不足及短板突出现象更加明显,与《安康市中医药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发展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医保DRG支付改革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中医药诊疗参与与否对疾病DRG分组和医保基金支付没有任何影响,这必将导致中医药参与度降低,也会影响老年患者特别是多种疾病并存患者的就诊需求。虽然医保部门出台了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其中有关于“中治率激励”内容,但无配套实施细则。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数量少、优势病种中医参与比例高,对支持中医药发展无显效作用。
     建议:
      1.开展安康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参与度基线调查,合理制定中医药参与考核激励指数,参考医保基金使用中医药占比基线,设置中医药年度激励基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激励。
      2.适度降低中医医疗机构患者就诊起付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利用医保基金政策杠杆,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
      3.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等四进活动,营造全社会“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用中医药诊疗、养生保健等优势发挥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借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探索出中医药发展“安康模式”。
    回复
    王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持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第164号)收悉,现结合部门职能答复如下:
      经我市积极申报,2024年4月我市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2025年3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原则同意我市上报的建设方案,正式实施试验区建设。为做好试验区建设工作,我委结合安康实际和已经印发的《安康市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安康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拟定《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确定了加强医保政策倾斜支持的主要任务,提出“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目录,逐步扩大医保保障中医住院优势病种,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技术、非药物疗法、中医日间诊疗等实行中医特色支付倾斜政策,探索创新中西医同病同价支付制度,医保补助向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倾斜,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等具体建设任务。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完善细化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落实。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开展调研,合理制定激励中医药服务考核指数,适度降低中医就诊起付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中医药服务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