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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设立社区公益托幼机构的建议
    编号 第177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黎 签发日期 2025-06-21 18:17 发布日期 2025-06-21 18:17 类别 B类
    正文   案由:
      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增速放缓、高龄少子、婚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降低等特征,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风险。调查显示,影响群众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照料看护。小托育蕴含“大民生”。幼有所育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祖国未来。破解家庭育儿“急难愁盼”,亟待加快步伐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陕西省发布的27项重点妇女儿童实事项目提出,到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因地制宜为职工提供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全面提高托育服务和管理水平。所以大力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助于补齐当前公共服务中“幼有所育”的短板弱项,有利于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建议:
      一、建立示范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引领。结合省上相关政策,尽快出台落实方案,指导各县区将社区公益托幼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通过前期调研,摸清我市各县区托儿准确需求,对标先进地区公益投资建设2-3个示范性社区托儿中心,成功运营后将经验、模式、做法复制推广至其他托幼机构、场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快研究出台社区公益托儿机构的管理办法,对相应的用地、税费、水电等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形成社区托幼的规范化标准导则。
      二、挖掘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托幼服务。利用社区(村)现有资源,如“妇女之家”“老年之家”“儿童活动园地”等,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建立社区临时低偿托幼服务平台,鼓励社区内有意愿和能力的人员,如空巢老人、专职家庭主妇、退休人员等加入服务队伍,政府通过项目运作等方式,根据其服务时间给予相应报酬,以解决托幼服务对人员长期需求的问题。分类设置长托班和钟点班,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各级妇联建立“家庭服务中心”,以“妇儿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开展婚姻家庭、家庭教育、社会适应、权益维护、幼儿托养等社会服务,为家庭解决生活困惑和后顾之忧。
      三、推动民办幼儿园转型,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根据有关标准,结合社会需求培养一批专业育儿师,规范育儿师资质认定与复审。发挥现有幼教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优势,在规范幼儿园建设基础上,鼓励幼儿园拓展业务范围,开设0-3岁幼儿托幼班,实现托幼一体化,不断提升幼儿成长环境。
    回复
    唐志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公益托幼机构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出生人口持续下降,全面三孩政策出台后,家庭生育意愿并未得到完全释放,0-3岁婴幼儿照护问题是困扰广大家庭生育的重要原因之一,增加普惠托育供给是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三孩政策的落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幼有所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保障,幼有所育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祖国未来。
      您提出“挖掘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托幼服务的建议”非常好,我市出台的《安康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20〕7号)中指出,要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推进城市建设、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中要综合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的居住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成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融合发展,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效益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定期为区域内婴幼儿家庭提供入户指导服务。
      针对我市公办托幼机构发展滞后,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是:
     一是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启动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2所公办托育机构,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加快形成“1+N”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市托育服务行业向规范化、多元化、普惠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我委积极会同发改委申报“安康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安康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申报,依托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运行管理,通过建立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可以统一规范公办或民办、普惠或非普惠托育机构的管理,培养更多专业从业人员,让更多的婴幼儿家庭享受到“放心、安心、贴心”的托育服务。
      二是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中、省、市各类文件均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县区政府及用人单位在开办公办托育机构时存在建设用地难以选址的问题,城区内受消防、安全、房屋结构等场地因素影响,符合办托的闲置国有资产场地较少,偏远地区又不便于家庭送托,随着出生人口持续下滑,幼儿园托位进一步空置,而幼儿园体系比较完备、空间布局比较合理、便于家长接送,且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在幼儿园(包括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能够增加公立性、普惠性托位,实现幼托一体化,提升幼儿成长环境。
      三是鼓励支持多种形式托育服务。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采取公办民营、公助民营、合作办托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托育企业为职工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福利性托育服务。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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