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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 | ||||||
| 编号 | 第103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林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杨 凯 | 签发日期 | 2025-06-19 18:31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18:31 | 类别 | B类 |
| 正文 |
公益性公墓建设既是殡葬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殡葬改革的突破点。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利于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革殡葬习俗、倡树文明新风,对整治散埋乱葬、遏制天价墓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4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每个镇建成1处镇级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30%以上;到2030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80%以上。2024年全市计划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5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79个,而实际建成镇级公墓15个、村级公墓3个,建设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一是规划选址较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益性公墓选址要离开居民区、避开水源地、风景区,不能占用耕地和林地,还要地势相对平缓、便于群众祭扫,在规划中符合这些条件又相对集中连片土地非常困难。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公益性公墓自带公益属性,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却没有经济效益。据估算,新建一处10亩左右的公墓,总投入资金50-80万元。由于我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建设进展缓慢。三是审批程序复杂。据了解,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需提供资料20余项,包括立项批复、土地权属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保护区说明等。四是建设成本较高。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安葬问题、落实节地安葬要求、革除丧葬陋俗的重要殡葬服务设施,其建设却面临着建设成本高等难题,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缴纳多项费用,包括植被恢复费、林地报建费、用地报建费等。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杜绝散埋乱葬行为发生,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建议将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在公共服务预算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以保证公共财政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投入。 二是强化设施配套。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将城乡公益性公墓道路纳入城乡道路规划并加强管理。 三是创新用地模式。我市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建议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地开发墓穴,复合利用好林地资源。 四是减免减少费用。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农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社会公益项目,建议将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用地纳入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范围,减少林地报建费、用地报建费等费用,从源头降低建设成本,让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回归公益。 五是简化审批程序。建议简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程序,将一部分审批手续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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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燕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实行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和设计,将墓地融入森林之中,既可以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又能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有助于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符合现代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能够引导人们转变传统的丧葬观念,促进社会风气的文明进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实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实现林地与墓地的复合利用,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众接受度的提高、技术与管理的创新发展等方面。因此,还需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应的法规和建设利用林地的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规范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的实施;同时,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不断探索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这一模式的可持续性和生态安全性。为推进进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市林业局以林业系统殡葬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为契机,先后3次提请省专班协调推进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工作,积极探索推广林地墓地复合利用。 (二)全力争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局印发的《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税〔2024〕4号),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林地未在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范围。为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免征植被恢复费工作,在2025年殡葬乱象整治工作中,市林业局将免征村级公益性公墓植被恢复费作为重大问题提交省级专班研究解决。同时,2025年5月20日,市林业局分管领导赴省林业局有关处室专题汇报村级公益性公墓免征植被恢复费事宜。2025年5月23日,市林业局主要领导赴省林业局专题向省林业局领导汇报免征植被恢复费事宜。省林业局答复:省林业局全力支持将村级公益性公墓纳入免征植被恢复费范围,因植被恢复费征收由财政厅主管,村级公益性公墓主管部门为民政部门,建议该请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汇报,争取省级民政部门和省财政厅的支持。 (三)加快实施用地用林用草并联审批。按照《草原法》和《中森林法实施条例》,永久永林用草的审批权限均在省级。为推进简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程序,市林业局积极推进用地用林用草并联审批,简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程序,按照“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目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高项目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 市林业局积极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持续向上级争取将植被恢复费纳入免征范围,积极探索推广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同时,林业部门将主动对接民政部门,获取公益性公墓建设批复情况,对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使用林地的,跟踪指导报批工作,确保公益性公墓使用林地合法合规。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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