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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安康汉滨抽蓄电站高质量建设的建议
    编号 第376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林业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杨 凯 签发日期 2025-05-28 18:44 发布日期 2025-05-28 18:44 类别 B类
    正文
      一、基本情况
      在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康水力发电厂以最大努力获取政策支持,于2024年10月,成功将汉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纳入国家抽水蓄能2024-2028年重点实施项目,装机容量调整至180万千瓦。
      汉滨抽蓄项目围绕安康水库周边地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建设,地形地势有利,可以集约利用现有资源。项目利用安康水库规划设计不改变安康水库特征水位,不影响安康水电站大坝安全,不影响安康水库原功能,库区管理范围内不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不占用安康水库防洪库容,不分隔库区水面。利用安康水库作为下水库进行开发,较同等规模新建下水库方案建设用地面积显著减少,水土保持扰动小,生态环境影响小,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性,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国土资源和生态空间,综合效益显著。
      该项目投资大,是拉动地方经济建设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不确定因素多。前期工作推进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面临的任务内容复杂、各类程序节点多、不可控事项多、沟通协调量大等不确定因素多。前期手续办理政策要求高、落地难。
      2.项目核准要件办理涉及事项多。工作涉及建设征占影响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等实物指标的调查细则方案编制,调查实施、调查成果报告编审等环节,牵涉环节多,需要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核准所需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报告审批文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批复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请示等要件办理工作周期长,对抽蓄项目建设核准手续的办理影响很大。
      3.抽蓄电站建设面临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随着抽蓄快速发展,根据电网发展趋势和新能源消纳需求,目前抽蓄项目发展进入到理性推进、高质量建设阶段。抽水蓄能项目存在开发受各类复杂因素的影响程度高、建设周期长、成本疏导及盈利水平受国家政策影响大等特点,汉滨抽蓄项目一方面要紧抓发展机遇期,加快推进项目核准开工,一方面要严格控制项目开发风险,提高运营综合效益,需要不断的合力争取有利政策,促进项目高质量建设。
      三、建议
      1.深化“政府挂帅、企业实施”的工作机制。前期市、区两级已成立抽蓄专班,对工作推动起到了很大作用,建议持续深化“政府挂帅、企业实施”工作机制,夯实相关部门工作联系人,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牵头指导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政企协同发力、高质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2.协调解决项目前期难点堵点。一是协调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1994年编制,汉滨抽蓄项目枢纽布局和施工布置与现有规划内容不符。为顺利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请林业部门对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评审给予指导支持,尽早完成修编工作。二是协调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汉滨抽蓄项目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但项目建设涉及的占用耕地未调出,需编制补划方案并经国土资源部审批,请自然资源部门协调保障项目涉及的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指导用地报告评审,协调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3.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规模大、投资高、影响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报告、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书等相关专题报告需要省级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政府管理流程一般需要由区县经市上报至省厅。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与相应省厅沟通联系,全力取得理解争取有利政策支持,加快项目相关报告审批进度,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
    回复
    曾齐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康汉滨抽蓄电站高质量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汉滨抽蓄项目是列入国家能源局2021年印发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项目自启动前期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工作,专门成立安康市抽水蓄能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市林业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国网安康水力发电厂加快推进项目有关前期工作。
      二、项目现阶段开展情况
      市、区两级林业部门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工作,市林业局前期已组织汉滨区林业局完成对该项目占用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选址核查工作,经核查,该项目选址方案现位于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境内,所涉区域虽在《安康市汉滨区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中予以调出,但该预案尚未得到国家林草局批复,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和《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目前仍按原批复范围和总体规划内容管理。
      为破解汉滨抽蓄项目枢纽布局和施工布置与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现有规划内容不符的难题,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条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第二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之规定,汉滨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修编工作专班,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风景名胜区规划修编联席会议推进修编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评估报告,拟于近期开展《评估报告》评审会,助推安康汉滨抽蓄电站建设。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指导汉滨区林业局、瀛湖管委会全力推进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是主动汇报省林业局,重点关注《安康市汉滨区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获批进程,积极汇报工作进展及诉求,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待《安康市汉滨区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批复后,做好安康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争取省政府尽快批复。四是积极提供项目用林用草行政许可报批的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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