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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补贴政策的建议
    编号 第186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谢成彦 签发日期 2025-07-11 18:51 发布日期 2025-07-11 18:51 类别 B类
    正文
      案由: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养老机构作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方面发挥着关键承接作用。目前,我国形成“9073”养老格局,约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约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约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然而,养老机构以及日间照料中心在运营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运营补贴和就餐补贴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一、问题分析
      1.运营补贴不足
      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高,养老机构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高风险、公益性和慈善性的事业。涵盖场地租赁、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人员工资、水电费用等。但当前政府给予的运营补贴几乎为零,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致使部分养老机构经营困难,服务质量提升受限。
      2.就餐补贴金额不足
      由于收费较低,就餐补贴不足,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提供餐饮服务时面临成本压力,为降低成本,可能出现餐饮质量不高、品种单一等情况,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活满意度。
      3.发放方式不灵活
      部分老年人因特殊情况(高龄、失能、残疾、长期卧床)无法在养老机构或社区老年食堂就餐,每天由社区养老工作人员配餐、送餐,却无法享受相应补贴。
      二、具体建议
      1.加大运营补贴力度
      制定合理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的规模、服务质量、入住率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服务需求变化,适时调整运营补贴标准;明确使用范围,确保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改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升服务质量。
      2.优化就餐补贴政策
      增加补贴金额,确保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为老服务中心能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口味适宜的餐饮服务;制定个性化标准,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饮食需求,制定不同补贴标准,满足个性化需求;创新发放方式,让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就餐。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养老机构就餐的老年人,考虑给予现金补贴或实物补贴。
      3.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建立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公开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政策激励,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并给予相应运营补贴和就餐补贴;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向养老机构捐赠资金、物资和服务,共同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服务质量优秀的养老机构给予额外奖励和补贴,激励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为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与就餐补贴,是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为老年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回复
    孙启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补贴政策的建议》(第18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助餐补贴政策的建议,充分考虑到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运行中出现的实际困难,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养老机构的持续保障关乎着服务机构运行的稳定性和专业技能水平,且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做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工作对社会稳定来说也非常重要。
      您提出“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建议,我市近年来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积极落实养老事业相关补助资金,以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制度保障方面,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安康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奖励办法》《安康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市级示范点建设奖励办法》等奖励和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资金保障方面,2024年市财政积极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养老机构设施配套和维修改造、养老助餐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各类项目补助以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补助,为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您提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补贴政策”的建议,2024年6月26日,我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等11个部门已转发《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我市将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城市社区优先在老年人特别是特殊老年人相对集中、助餐服务需求大、交通便利的位置布局,实现“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农村地区依托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慈善幸福家园等设施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点。另一方面,还将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为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市财政在财力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全盘规划、多方筹措,计划从2025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建设一次性补助及运营经费,该项补助也将极大程度缓解我市各类养老机构目前面临经营困难的问题,强有力的做好兜底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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