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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提升平利绞股蓝品牌影响力的建议 | ||||||
| 编号 | 第184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徐 杰 | 签发日期 | 2025-06-24 19:38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19:38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一、基本情况
绞股蓝是平利县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是推进绞股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平利县于2015年注册了“平利绞股蓝”地理证明商标,商标持有人为县茶叶和绞股蓝发展中心,2004年被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定了区域公用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设计了商标LOG形象,截止目前全县授权使用企业12家,区域公用商标+企业自主商标“母子”商标使用管理体系逐渐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品牌建设没有系统规划,宣传碎片化、大众化,没有形成轰炸效应,吸粉、吸睛能力不强;二是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没用形成共鸣,企业对公用品牌的依赖性、迫切性不高;三是品牌宣传投入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建议意见 1.强化行政推动。聘请专业团队策划、运营、服务“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塑造、宣传、推广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靶向性。 2.突出生态绿色。一是强化标准贯彻执行,提高产业标准化水平,筑牢品牌建设基础;二是指导出台“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套用滥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行为;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使用管理体系,共同维护公用品牌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平利绞股蓝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园区建设、产品研发、品牌提升等方面给与倾斜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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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孙小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平利绞股蓝品牌影响力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利县是绞股蓝的自然分布分化中心,独特的区域小生态环境十分适宜绞股蓝生长发育,是中国开发最早、规模最大的绞股蓝人工栽培基地县、国家绞股蓝标准化示范区,享有“绞股蓝故乡”之誉。全县现有绞股蓝标准化种植基地5万亩,年产绞股蓝产品7000余吨,实现产值7亿元以上。培育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4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30家,“公司+标准化+工厂+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基本形成,绞股蓝产业已经成为平利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平利绞股蓝”是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商标注册涵盖第5类(药草)、第30类(绞股蓝茶),属药食同源(产品),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公布的“2022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中药材)品牌声誉前100位”榜单中,“平利绞股蓝”以86.26的品牌声誉值,位居全国第8位,是陕西省唯一入选前10名的中药材品牌。目前,“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为平利县茶叶和绞股蓝发展中心,属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平利绞股蓝品牌影响力”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壮大市场主体,激发产业内生动力。坚持“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以园区包抓帮扶、龙头企业培育、产业联合体创建为重点,推进绞股蓝产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推动各类绞股蓝企业特别是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获取更大、更多的政策支持。探索跨区域整合资源组建产业联盟,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格局,促进资源共享、链条共建、品牌共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同联动,促进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 二是健全标准体系,提升市场竞争力。围绕区位优势、产品功能,建立健全绞股蓝产品分等分级评价体系,完善绞股蓝品质成分数据库,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绞股蓝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绞股蓝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加入“平利绞股蓝”品牌门槛,提升用户粘性,增强品牌忠诚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水平的企业标准,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不断提升标准实施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广使用“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扩大“平利绞股蓝”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率和覆盖面。推动平利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申请使用“平利绞股蓝”公用品牌,直接采用“平利绞股蓝+企业品牌”的方式进行绞股蓝产品营销。精心比选有一定规模、质量稳定、消费者接受程度高的绞股蓝产品,聚力打造成“拳头产品”。积极组织绞股蓝企业参加大中型展会,着力讲好品牌故事,展示企业产品特色,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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