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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加快安康特色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进医院的建议 | ||||||
| 编号 | 第123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罗云忠 | 签发日期 | 2025-06-20 19:47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19:47 | 类别 | |
| 正文 |
一、提案背景
2024年4月安康市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这一背景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的研发和应用,成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富硒枳椇作为一种兼具药食同源特性的天然资源,其在医院的应用和推广具有广阔前景。
二、政策背景与机遇
安康市正全力打造千亿级富硒产业集群,将富硒食品产业链纳入省级重点支持范畴,并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功能食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同时,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安康市在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享有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这为富硒枳椇等特殊配方食品的研发和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遇。
三、提案目标
抢抓安康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的机遇,加快推动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以富硒枳椇为例)进入医院,探索“药食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四、具体措施
(1)建立试点准入机制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制定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的地方标准和准入机制,明确产品资质认证要求。
优先选择已开通中医科、糖尿病门诊等特色科室的医院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推广至全市范围。
(2)强化科研与临床验证
推动安康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富硒枳椇等特殊配方食品的临床研究和验证工作。
收集和分析临床数据,评估产品的降糖效果、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后续市场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3)政策与资金支持
将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的研发和应用纳入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的政策支持范畴,享受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设立专项研发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市场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4)医保衔接与支付改革
探索将富硒枳椇等特殊配方食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针对糖尿病等特殊病种,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和创新,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积极使用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
(5)宣传与教育推广
在试点医院开设“中医膳食干预”科普课堂,邀请中医药专家讲解药食同源的科学价值和实际应用。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预期效益
健康效益: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经济效益:推动中医药和富硒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安康市经济转型升级。
社会效益:提升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全国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和示范。
六、结语
本提案旨在抢抓安康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的机遇,加快推动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进入医院,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贡献力量。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这一创新项目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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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吴群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安康特色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进医院的建议》(第123号)收悉。结合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现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对提案核心诉求的回应
您提出的“建立试点准入机制,制定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地方标准和准入机制,明确产品资质认证要求”等建议,与市场监管部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职责高度契合。我局将围绕富硒枳椇等特色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的准入、监管及政策衔接,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举措
(一)健全地方标准与准入机制
1.推动标准制定。依据《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及《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联合市卫健委等部门,推进富硒枳椇特殊配方食品的地方标准研制,明确原料来源、生产工艺、质量安全指标(如硒含量、功效成分等)及标签标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底线。
2.规范准入流程。结合特殊配方食品属性,细化产品资质认证条件,包括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配方安全性评估报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为试点医院筛选合规产品提供依据。
(二)强化生产流通环节监管
1.源头把控质量。对富硒枳椇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落实原料溯源、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严厉打击超范围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
2.试点全程追溯。在试点医院推行“产品流向可查、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的追溯机制,依托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记录产品采购、储存、使用等信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协同推进政策衔接
配合市卫健委等部门,探索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的应用场景:
一是明确属性边界。依据《药食同源目录》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厘清特殊配方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的区别,避免误导性宣传,确保在医院使用中定位为“辅助膳食干预产品”。
二是支持试点创新。对纳入试点的医院和企业,在标准落地、许可审批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流程,加快产品进院进度,同时加强对试点过程的风险监测与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标准出台。积极推进富硒枳椇特殊配方食品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和发布,同步制定准入备案细则。
2.开展试点验收。联合市卫健委对首批试点医院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重点检查资质合规性、临床反馈及安全状况,完善监管机制。
3.加强普法宣传。面向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地方标准培训,引导各方依法依规推广应用药食同源特殊配方食品,提升公众对产品的科学认知。
四、结语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将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契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既保障食品安全底线,又助力安康富硒产业与中医药事业融合发展。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共同推动“药食协同”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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