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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建议 | ||||||
| 编号 | 第207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徐 杰 | 签发日期 | 2025-06-20 19:45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19:45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脱贫攻坚以来,安康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焕发了崭新活力,在统筹农村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农户形成多元化收入、优化农村分配秩序和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底,全市1780个村级新型农村集体组织经营收益首次全面突破10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228个,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22个,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村集体经济正朝着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但从现状来看,农村集体经济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发展方式单一,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主要集中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产业上,产业链条较短、融合层次较浅、要素活力不足,且投资大、风险高、见效慢。二是市场意识不强,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天然的封闭性、保守性,在市场规则运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了集体经济发展中市场力量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也未充分调动。三是经营人才缺乏,大多数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都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兼任,缺乏懂经济、善经营的职业经理等专业人才。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政务繁重,精力有限,管理村级事务与发展集体经济难以统筹兼顾,有的甚至有等项目、靠组织、要资金等依赖思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四是收入普遍偏低,大部分村集体收入主要以承包性收入和资金入股分红为主,存在小、散、弱现象和空壳化、效益低下、负债严重等突出问题,缺少村集体经济实体产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普遍较低。五是风险防控薄弱,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产业经营失败、集体资产流失、不按期履约分红等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制约着集体经济长足发展。 为此,建议: 一要选优“头雁”,发挥引领作用。在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同时,吸纳一批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进入理事会,参与经营管理。整合各类乡村人才培训项目和师资力量,培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能担当”的管理型人才,培训一批“能写会算、精打细算”的财务人才,培养一批“线上线下、走南闯北”的营销策划人才。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与盈利挂钩联结激励机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村干部评优树模和各类选拔的“硬指标”“硬杠杆”,充分调动“领头雁”作用。 二要盘活“资源”,丰富发展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摸清、摸实、摸准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存量的基础上,破解资金使用方式,以公司化经营为基本方向,以党建引领、村村联合、村企联合、村社联合、产业联盟等方式,探索多元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探索自主经营模式、入股分红模式、盘活资产模式、利用资源模式、服务创收模式、合作经营模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降低生产风险,提升项目活力,实现合作经营。特别要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发展“飞地经济”,异地发展工业厂房、仓储等物业设施,推进产业融合,增加集体收入。 三要健全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和完善集体成员、集体及与集体组织进行市场合作的市场化主体契约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要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理事会、成员大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形成集体成员资格天然取得、“协商众议取得”以及集体成员退出和集体产权继承、转让等机制,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促进农村集体成员共同富裕的制度形式。继续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开放性改革,鼓励其与市场化主体、农业专家和新型管理人员等现代要素建立混合经营模式,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和组织能力持续提升有机结合起来,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在内部制度建设上,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健全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集体的归集体、集体成员的归集体成员、市场主体的归市场主体”的有序分配机制。同时,逐步建立有温情的困难救助机制,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四要防范风险,完善保障体系。防范治理风险,坚持农民自愿、农民主体的理念,稳妥推进集体经济成员确认、量化确权等重点工作,在引入社会资本时对现金股上限进行约定,防范内部人控制风险。要防范经营风险,加快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市场建设,切实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应变能力,防范经营风险。要建立市场化合作主体的监督机制,聘请会计事务所、造价审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地实现投资方与承接方的信息共享。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维护入社成员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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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潘建龙代表:
感谢您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建议》(第2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严防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持续开展集体经济“壮大培强”行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蝶变”。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组织总收益由2017年的0.14亿元增至2024年的4.05亿元,增长近30倍,年均增长62.3%。2024年,全市1780个村集体经济收益全部达10万元及以上,其中50万以上村228个。安康“三联”工作机制、“国企带镇村”和乡村建设公司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法分获省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肯定,“三联”和乡村建设公司做法获评全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国企带镇村”模式被评为“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市农业农村局等9个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2023年度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选优‘头雁’,发挥引领作用”等建议,我们将以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为重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持续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建设,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们坚持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广泛聚集各类资金、资产、项目、人才、凝聚形成促进村集体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培强领导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队伍,提升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落实《村(社区)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的指导意见》,促进干部奖励报酬与集体经济挂钩机制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让有为者有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作用,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面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单一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和上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讨发展模式,实现融合发展,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推广平利县乡建公司通过集体经济入股、承担各类乡村建设项目增加集体收益,汉阴县国企带镇村发展集体经济“433”模式及石泉“12236”运营模式等好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拓宽了发展路径,实现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营造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享受产业项目、金融服务、行政审批等政策规定,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落实涉税优惠政策。争取项目支持,在用好用活2024、2025年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基础上,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中省更大支持,引导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 (四)加强机制建设,提升经营风险防范。我们从制度管理入手,化解和防患集体经济经营风险,一是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镇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村(社区)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的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等文件,通过制度创新,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二是持续推动集体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独立规范履职,指导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决策参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三是积极推广“乡镇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相结合方式,落实好农村集体资产镇级监管责任。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以“陕农经平台”为载体,全面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财务非现金结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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