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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师队伍健康发展的提案 | ||||||
| 编号 | 第115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屈晓红 | 签发日期 | 2025-06-30 20:53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20:53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一、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受全国范围内新生儿人数连续七年下滑的影响,民办幼儿园“生源荒”的问题逐渐显现。据统计,截至2023年,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总数为4093万人,与2022年相比,减少了534.55万人,这一数字出现了显著的下降。民办幼儿园面临着严峻的生源挑战,一些抗风险能力差的民办幼儿园已经关门歇业,再加上网络舆论、社会认可度、待遇保障、家长期望等原因,很多优秀的幼教人开始纷纷辞职转行,同时很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时会放弃报考幼师岗位,导致进一步影响未来学前教育整个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原因分析
(一)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大
目前,自媒体时代正盛行,幼儿教育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个别负面网络舆论的扩大化导致家长对幼儿教师产生信任危机,家长过度关注孩子在园情况,甚至对教师的正常教学行为产生怀疑,质疑教师的动机和能力,进一步增大了舆论压力,一些未经证实的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可能会引发大量网友的指责和谩骂,使教师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二)社会认可度低
社会传统观念对公办教育认可度更高,人们普遍认为公办幼儿园教师经过严格的选拔流程,在专业上更加值得信赖,而民办幼儿园教师常常被误解为只是“看孩子”不是教育工作者,导致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尊重程度不足。
(三)福利待遇保障不足
相较于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薪资普遍较低,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学费,加之运营成本越来越高,在教师工资分配上较为有限,导致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收入难以达到与工作强度相匹配,进一步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基本福利待遇和职业安全感产生负面因素。
(四)职业发展受限
一是当前公办学前教育师资力量配备和补充完全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标准统一,后续职业晋升有保障,而民办幼儿园教师未建立职称评定体系,缺乏职业晋升的路径和发展通道,不少民办教师对未来职业发展感到困惑;二是给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专业的培训和进修学习机会很少,使得在专业发展上得不到足够支持降低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解决办法及建议
(一)针对“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大”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利用多媒体平台,宣传优秀幼儿园教师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展示幼儿园教师专业风采和教育成果,增强社会对幼师职业的认可度,让群众看到幼师的用心和专业,通过社区宣传、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幼儿教师的认识和理解,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轻易指责教师,同时教育部门和幼儿园也应该不定期的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的师德师风培训和心理辅导工作,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最后可以邀请家长和社会人士走进幼儿园,亲身体验教师的工作,增强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二)针对“社会认可度低”的问题,建议教育部门多组织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并对表现突出者给与表彰奖励,提高民办园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关注度,并通过多渠道如开饭日活动、家长走进课堂等活动,让公众了解其工作价值和意义。
(三)针对“福利待遇保障不足”的问题,建议鼓励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福利标准,对积极落实的民办园给予税后优惠或财政补贴。
(四)针对“职业发展受限”的问题,建议教育部门建立统一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与公办园教师评定工作同步开展,评审标准注重教学实践、专业技能和师德表现等多方面。设立专门针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项目和进修基金,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活动,为民办园教师提供到优质公办园跟岗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经历和成果作为职称评定、岗位晋升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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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谢承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师队伍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民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强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是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1.注重正面宣传。坚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利用教师节、新教师入职等节点,开展师德榜样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用好官网、公众号等平台,构建师德师风宣传矩阵,带动感召广大师生学习榜样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2.加大财政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意见》(安教体发〔2024〕18号),市上统筹中省市级财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各县(市、区)根据国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政策,安排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资金,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2022年以来市级已划拨普及普惠幼儿园奖补资金1312万,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3.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培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等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的专业水平。2024年市级“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安排分配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指标41个,及其他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书记)培训指标77个,具体指标由各县(市、区)分配。
4.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指导力度,建立省级示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优质园对口帮扶机制,定期开展结对帮扶、联合教研、跟岗带培、到园支教等活动,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常态化开展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并从中遴选优秀选手代表我市赴省参赛。
5.畅通职称评定渠道。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5号)的文件要求,公、民学校教职工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职称评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积极拓宽非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渠道,非公办中小学教师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继续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更好发展。要充分贯彻落实“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民办学前教育,为深化民办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最大限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强化服务管理,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和谐发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招生、保育教育等工作指导和管理,确保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努力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加强中省市级财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统筹,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资金。三是规范引导并举,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督促并引导民办幼儿园完善自身管理机制,以各民办幼儿园为工作主体,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依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的规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幼儿园加强投入,优化硬件设施设备,创设内涵发展的良好硬件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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