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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安康企事业窗口单位规范使用普通话的建议 | ||||||
| 编号 | 第145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屈晓红 | 签发日期 | 2025-06-27 21:00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21:00 | 类别 | B类 |
| 正文 |
普通话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普通话的普及程度标志着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开放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近几年伴随着安康的飞速发展,来安的企业与外地人员越来越多。为了提升安康整体形象及工作效率,作为服务窗口单位的多个企事业,应将工作中规范使用普通话作为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讲好普通话,让服务更有亲和力,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推动安康社会、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
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的问题
当下,安康众多企事业单位的窗口部门,作为对外展示形象与提供服务的关键环节,其语言沟通情况备受关注。目前,一般单位窗口部门已认识到普通话使用的重要性,工作人员原则上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普通话与办事群众交流。
然而,在安康多个单位窗口部门,普通话使用情况仍存在非常大的提升空间。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政府直属服务单位,虽然人员素质培训较为完善,但普通话使用情况并不规范;很多小型单位、基层服务窗口,工作中不使用普通话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对外来企业和外来人口造成人为的沟通障碍和不良影响,也拉低了工作效率和安康城市形象。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不规范使用普通话的原因
(一)意识层面。部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足,认为在方言区使用方言交流也能完成工作,没有从服务大局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高度来认识普通话的作用。
(二)能力层面。一些工作人员由于受方言影响较深,普通话水平不达标。在与外地群众交流时,个人语言转换能力欠缺,不能灵活地在方言和普通话之间进行切换,有时在该使用普通话时仍不自觉地使用方言,给外地办事群众造成沟通障碍。
(三)环境层面。安康地区整体的语言环境以方言为主,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习惯了使用方言,在窗口服务时容易受周围环境影响,不自觉地使用方言。
(四)缺乏普通话氛围。窗口单位内部没有形成讲普通话的浓厚氛围和使用环境。
(五)监督考核不到位。窗口单位未建立完善的普通话使用监督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的情况缺乏监督和检查。
三、提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在窗口单位宣传普通话在服务中的重要意义,营造人人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单位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契机,强调普通话使用的必要性,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语言服务意识。
(二)制定规范标准。推行明晰可行的窗口部门普通话使用标准,对普通话的发音、词汇运用、语法规范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在接待群众、业务讲解等场景下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根据需要开展培训。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工作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开展集中授课,内容涵盖普通话发音技巧、口语表达训练、服务话术规范等。
(四)建立激励机制。将普通话使用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对普通话使用规范、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在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普通话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
(五)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窗口部门工作人员普通话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使用普通话的行为。同时,在服务窗口设置意见反馈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鼓励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语言服务进行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
通过以上措施,有望全面提升单位窗口部门普通话使用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为树立良好的安康形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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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王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康企事业窗口单位规范使用普通话》(第1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以及中、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员,由分管副市长任市语委主任,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委员。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语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形成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广泛推广使用普通话。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常态化对全市新闻媒体用语用字规范化的进行管理监督,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对普通话推广使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宣传;各单位、各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微信群、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办手抄报等形式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并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朗诵比赛、征文比赛、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广普通话。三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将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为相关职业资格的条件,推进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培训,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人社、农业、文旅、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培训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等,扩大对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普通话宣传覆盖面。四是做好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广泛开展文明用语、规范语言文字大检查、大清理、大整顿等活动,纠正工作、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净化全市语言文字环境。积极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五是配合做好县(区)语言文字工作省级督查。自2023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抽取县(区)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督查,督查内容涵盖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对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机构、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乡镇农村等领域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进行督查。我市汉滨区、石泉县、旬阳市、宁陕县已被督查,省教育厅给出督查反馈并要求被督查县(区)进行整改。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巩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以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分类分层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共文明引导,持续加强社会“推普”工作,重点加强“窗口”行业文明用语、普通话普及。聚焦农村地区等薄弱地区,采用组织集中培训、线上教学、线上自学等方式加强普通话培训,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把文明用语、普及普通话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中,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复查、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抓手,以点带面,以上率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并在此基础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坚定文化自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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