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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设立社区公益托幼机构的建议 | ||||||
| 编号 | 第177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屈晓红 | 签发日期 | 2025-06-27 21:11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21:11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案由:
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增速放缓、高龄少子、婚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降低等特征,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风险。调查显示,影响群众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照料看护。小托育蕴含“大民生”。幼有所育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祖国未来。破解家庭育儿“急难愁盼”,亟待加快步伐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陕西省发布的27项重点妇女儿童实事项目提出,到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因地制宜为职工提供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全面提高托育服务和管理水平。所以大力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助于补齐当前公共服务中“幼有所育”的短板弱项,有利于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建议:
一、建立示范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引领。结合省上相关政策,尽快出台落实方案,指导各县区将社区公益托幼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通过前期调研,摸清我市各县区托儿准确需求,对标先进地区公益投资建设2-3个示范性社区托儿中心,成功运营后将经验、模式、做法复制推广至其他托幼机构、场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快研究出台社区公益托儿机构的管理办法,对相应的用地、税费、水电等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形成社区托幼的规范化标准导则。
二、挖掘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托幼服务。利用社区(村)现有资源,如“妇女之家”“老年之家”“儿童活动园地”等,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建立社区临时低偿托幼服务平台,鼓励社区内有意愿和能力的人员,如空巢老人、专职家庭主妇、退休人员等加入服务队伍,政府通过项目运作等方式,根据其服务时间给予相应报酬,以解决托幼服务对人员长期需求的问题。分类设置长托班和钟点班,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各级妇联建立“家庭服务中心”,以“妇儿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开展婚姻家庭、家庭教育、社会适应、权益维护、幼儿托养等社会服务,为家庭解决生活困惑和后顾之忧。
三、推动民办幼儿园转型,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根据有关标准,结合社会需求培养一批专业育儿师,规范育儿师资质认定与复审。发挥现有幼教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优势,在规范幼儿园建设基础上,鼓励幼儿园拓展业务范围,开设0-3岁幼儿托幼班,实现托幼一体化,不断提升幼儿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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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唐志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公益托幼机构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安康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职能分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发展托育服务事业。
一是持续加强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强化人才培养,对标岗位就业和职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专业+实体”建设模式,动态优化调整专业设置,支持市域内中职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自2020年起,全市中职学校陆续将原开设的学前教育专业转设为婴幼儿保育专业。目前,全市有12所职业院校开设了托育相关专业,其中1所高职院校(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现有在校生130余人;11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在校学生总数2118人。2024年,该专业新招生420人,毕业612人,毕业生中直接就业130人,80%以上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高职、本科院校。各校不断加强该专业内涵建设,安康职院作为“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多次组织全市职业学校该专业在校学生参加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考试,2024年有140名学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持续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充分依托和利用职业学校优质特色专业和软硬件资源,采取“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育”模式,积极争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主动对接、聚焦托育产业用工需求、岗位技能要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全面精准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短期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职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进行月嫂暨家政服务、保育员等技能培训,年均完成培训3000余人次,形成了“白河月嫂”等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深入推进“三教”改革与“课堂革命”,广泛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安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设置婴幼儿保育赛项,同时,我市连年承办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婴幼儿保育赛项,并取得优异成绩。近2年来,我市先后有10所学校的117名师生在国、省、市技能大赛婴幼儿保育赛道中荣获47项奖项,通过比赛推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了学生职业技能和核心素养培育。
三是鼓励有条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惠民服务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大班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小学附设幼儿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全面贯彻国家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等形式,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目前,全市81所幼儿园开设有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逐步稳妥有序拓展覆盖面,积极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安康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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