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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对特殊未成年人开展特殊保护的建议 | ||||||
| 编号 | 第338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屈晓红 | 签发日期 | 2025-06-30 22:16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22:16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关于对特殊未成年人开展特殊保护的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查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21至2023年度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特殊未成人则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保护。特殊未成人包括孤儿、单亲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特殊未成年人因为自身的特殊情况,缺乏管束和帮助,面对诱惑和侵害时,自身缺乏保护意识;特殊未成年人因为家庭不健全、心智不健全、监护人缺位等原因,很难给予正确指引,甚至在出现不利后果后难以及时发现和维权。因此对于特殊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非常有必要,应提前介入可能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暴力伤害、强奸、猥亵、拐卖等严重犯罪,提前干预成年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建议: 1.县区人民政府把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工作经费。 2.县区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选拔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医疗卫生等领域、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专业人士组建工作团。 3.工作目的:有效果、接地气。开展方式:集中宣讲、个别沟通、重点跟进。与特殊未成年人聊聊天、拉拉手,搭建沟通渠道。 4.聘请监督员、联络员,监督、反馈、沟通工作成效,及时发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评估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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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韩妮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特殊未成年人开展特殊保护的建议》(第3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5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8.57万人,其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2081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除身体条件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无一人失学辍学。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涉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关爱,不断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体制,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制度体系。市教体局先后印发《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群体学生关心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康市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涉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和教育关爱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统筹推动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工作上来,共同参与、联动协同;另一方面,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体制。
二、着力构建特殊群体教育关爱保障网络。全市不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工作长效机制,把控辍保学、教育资助工作作为保障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学生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是用好一个平台。用好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陕西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系统等平台,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信息数据库,对特殊群体在校学生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记录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二是打造一个阵地。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对闲置校舍或图书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功能室进行改扩建,并配备完善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提供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心理抚慰、安全教育等综合服务。三是建立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心理辅导等工作制度,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特殊群体儿童伤害风险排查、寄宿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到全方位、常态化、长效化。四是优化一支队伍。学校建立由学校党员干部、班主任、教师等组成的“代理家长”队伍,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固定的关爱联系,使孩子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五是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困境儿童帮扶体系,着力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拧紧“七长”责任链条,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家校共育、走访排查、跟踪劝返、精准帮扶等举措,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无一人失学辍学。
三、充分发挥教育部门教育关爱工作关键作用。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到班主任“每日一问”、校长“每周一见”、县(区)教育部门“每月一看”,重点关注学生因学业困惑、心理动态因素和家庭困难等情况导致失学辍学情况。每月开展一次“大家访”活动,通过“扶智”“扶志”,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完善学校结对帮扶方案,积极开展心理激励、温情关爱和学业帮扶等教育帮扶活动,做到帮扶有举措、有力度,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困生、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和帮扶对象,通过实时谈心、单独辅导、家访、送教上门、困难资助等具体关怀活动帮助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陕西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新时代陕西省立德树人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制度机制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统整,努力为每一位适龄未成年人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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